文/李长安
长期以来,国有企业的改革被所谓的所有制“困局”所扰。其典型表现,是希望企业的国有股成分比例越高越好,控股程度越高越好,结果形成了国有股“一股独大”的局面。这样的弊端是:一方面国有主导变成了国有垄断;另一方面就是对民营资本采取歧视甚至排斥的态度,使得民营资本不愿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即便参与也是畏首畏尾。因此,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降低国有持股比例空间巨大。 另一方面要突破国有企业的角色“禁区”。国有企业的角色不是单纯地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其身兼市场竞争者和公共产品提供者的双重身份。在诸如水、电、气、石油以及保障房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国有企业一定要以保障基本民生为目的,切忌乱涨价、乱收费等与民争利的行为。(摘自《企业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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