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要平衡反腐功能

2014-06-03 09:1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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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燕农

  近日,国土资源部正计划上报《不动产登记条例》。据悉,不动产信息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将与官员财产申报信息系统、婚姻登记信息系统等并轨,全国实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互通互享,且“依法以人查房”被写进《条例》,官员瞒报登记资产信息将被“刹车”。预计《条例》今年年底将出台。(本报6月2日A22版报道)

  今年4月下旬,国土资源部登记局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不动产登记的目的不是反腐和降低房价。客观而言,从保护不动产权利人合法财产权出发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确实不该扛起反腐的重任。不过,不动产登记与反腐和抑制房价存在客观关联,一味弱化这种关联功能,只能事倍功半。

  事实上,如果不动产登记制度处理不好与反腐的关系,很容易重蹈此前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的覆辙。一方面,反腐并非只局限于从不合法的不动产方面入手,不动产也并非贪腐官员的全部,所以不能对不动产登记寄予过于沉重的反腐厚望;另一方面,反腐只是不动产登记的关联功能,但这种次要的关联功能,却关乎不动产信息管理平台的基本功能,如果连“以人查房”都做不到,这个平台系统的价值就会大打折扣。所以,就不动产登记来说,既不能为反腐所累而不堪重负,也不能为反腐阻力所羁绊而停滞不前。将有限制的“依法以人查房”写进条例,正体现了不动产登记制度既不为反腐所累亦不为其所绊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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