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从市车管所了解到,不少考生对“
夜考”持惧怕心态,主要原因是不能正确熟练地使用灯光。据介绍,每期考试都约有30%的考生在灯光上被绊了脚。市车管所考试科的民警介绍说,其实在现实行车过程中,市民还应掌握几种常见的“灯语”,这些“灯语”的正确使用,既能提高通行效率,还能预防事故的发生。
三成考生卡在灯光上 按照123号令的规定,每期学员都要抽取20%参加
科目三中的夜考,除了普通考试项目外,还会增加灯光的使用规定,我市学员夜考的“考官”依然是电脑。 “电脑内设有关于
灯光使用的考试项目,在考试过程中,电脑会根据这些程序随机出题,学员需要在提示下达后立刻采取相应的措施,若采取的措施不当,就会被扣分或者被判不及格。 ”考试科民警说。
比如,电脑若给出“在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条件下行驶”的题目后,考生就应该立刻开示阔灯和前照大灯。若题目是“请将近光灯变成远光灯(此时如果是近光灯状态)”,考生就应立刻开启远光灯,若接下来的题目是“紧跟前车行驶(此时是远光灯状态)”,考生就应立刻将远光灯变成近光灯。若在远光灯状态下考官出题为“与对方会车距离将近150米”或者“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考生就应该立刻变换成近光灯。据介绍,这些看似很普通的灯光使用规定,却卡住了约三成考生。
一次变错就判不合格 “我被抽中参加夜考,赶紧趁晚上来加紧练习。由于技术还不熟练,就连普通操作也够我忙活的,别说变换灯光了。车辆开动前感觉背得挺熟练的,但一到需要变换灯光的时候还是有些慌乱,好几次错误地把近光灯变成了远光灯。”昨晚,科海驾校的学员姜女士说。 “其实夜考也没什么难的,主要就是远光灯和近光灯的变换和正确使用,但是学员一紧张就容易弄混。 ”科海驾校张教练说。
夜考之所以“难”,主要是“一票否决”,即一次没有按照规定正确使用灯光,就被判为不合格。其中计算机智能评判项目包括:不能正确开启灯光的,不合格;通过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不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的,不合格;在路边临时停车不关闭前照灯或不开启示廓灯的,不合格;同方向近距离跟车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会车时不按规定使用近光灯的,不合格;通过路口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超车时未交替使用远近光灯提醒被超越车辆的,不合格;在有路灯、照明良好的道路上行驶时,使用远光灯的,不合格。
六种车灯语言 考试科民警介绍,为提高通行效率预防交通事故,市民最好还应掌握一些常见的“灯语”,这都是行车途中最有效最礼貌的沟通方式,例如:
闪一下大灯:快点走吧;
连闪大灯:车辆变道会引刮蹭;
连闪三下大灯:车辆出现了问题;
大灯闪两下:请别开远光灯;
间断式亮刹车灯:提醒后车别跟得太近;
连续闪烁大灯变近光为远光:提醒行人注意安全。
记者 杨海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