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者户口被“注销” 问责不能“注销”

2014-04-27 11:1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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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贵峰

  近日有网友爆料,河南省鹿邑县居民肖建鹏的户口被离奇注销,疑与他和妻子多次向上级举报当地派出所所长不作为有关。鹿邑县公安局向记者证实,肖建鹏的户口的确被注销了,但无法查证原因。被指与此相关的派出所所长王枫则未回应采访请求。肖建鹏妻子表示,她得到的答复称户口是“领导让注销的”。(4月26日《南方都市报》)

  在现行户籍制度下,“人还在,户口却被注销了”,必将导致被注销户口者成为一个法律意义上已“不存在的人”。如果说此前饱受诟病的各种“一人多户 ”现象,比如日前曝光的拥有8个身份证的长治市公安局副局长樊红伟,是在无中生有地凭空“造人”,那么河南鹿邑这起“有人无户”事件,则近乎是明目张胆地“杀人”了。而相比于“一人多户”,这种“有人无户”现象的社会危害性无疑更加严重恶劣,因为这不仅意味着被注销户口者将在人格尊严上遭遇“被死亡”式的极大羞辱,更意味着基于户口的所有公民权利、权益都将彻底失去依附,进而“荡然无存”。

  公安部副部长黄明最近强调,要“实现全国户口和公民身份号码准确性、唯一性、权威性”,“凡是利用职务之便办假户口假证的一律开除,涉嫌犯罪的一律追究刑事责任”。显然,所谓户口的“唯一性”,不仅包括“绝不允许一人拥有多个户口”,同时也应包括“绝不允许一个人没有户口”。“利用职务之便办假户口”也不仅只是“为一个人办多个户口”,还应包括“非法注销户口”,对这种行为同样必须“一律开除”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些非富即贵者动辄拥有多个户口,而一些普通民众却“上不了户口”,或者被人非法注销户口,这种对比令民众失望,令相关管理部门尴尬。部分公职人员“非法注销户口”或“办假户口”的底气究竟从何而来?从权力监督、制约的角度来看,无外乎还是因为“利用职务之便办假户口”的警察权力,尚未被真正“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在惩戒机制上,对相关违法行为的追责并不给力。如“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在针对“户口造假”问题上,目前尚没有司法解释给出明确具体的入罪、量刑标准,而且即便是入罪量刑,该罪名的惩治力度也难以充分发挥“以儆效尤”的作用。鹿邑宣传部长张丽娟表示,鹿邑县对举报者户口被离奇注销一事已经开始调查。究竟是技术失误,还是权力“捣乱”,期待相关部门尽快查出真相,并予以严厉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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