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信息公开的内容更加广泛,重点更加突出。按照 “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各级政府部门对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均依法予以公开。特别是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相关政府信息,基本上做到了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同时,根据政府整体工作部署,每年度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
第五,信息公开的工作机制更为科学。各级政府及部门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原则,规范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流程和制度,依法依规做好审定工作,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权威性。建立了舆情收集和回应机制,按照属地和部门职责划分,实行分级联动。对重大突发事件和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等,涉事地区或部门要按规定程序上报党委、政府,尽早发布简要信息,及时公开初步核实情况、政府应对措施等,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持续公开有关情况。
下一步,全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将着力抓好制度落实、政策解读、监督检查三个环节,以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方案》为抓手,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组建政策解读专家队伍,使政策法规的制定与解读工作同步进行,指导引导媒体做深度报道。省政府办公厅、省监察厅将进一步加强对各市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适时组织社会评议,考核结果作为行政机关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考核结果和社会评议结果予以公布。以监督促落实,以落实促成效,推动我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上新水平。(韦辉 赵洪栋 张建 张大卫)
[编辑: 林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