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无证驾车、撞人逃逸后的阎某终于来到警方投案。原来4月22日清晨 5时 6分,110指挥中心接到一群众报案称,在王沙路王家曹村路口处,一辆蓝色小轿车将行人撞倒后稍作减速,又疯狂加速逃逸。接警后,交通事故处理科科长纪耀尚与两名民警第一时间赶赴事发现场,被撞男子已经身亡。
“我亲眼看到一辆蓝色小轿车将行人撞倒后,车没停就跑了,我记得车牌好像是鲁U两个2,其他数字没看清楚”,目击男子称。
22日上午,民警调查监控发现,事发时一辆车号为鲁U××212的蓝色菱悦小轿车,前风挡玻璃右侧破损,没有右侧反光镜,该车有重大嫌疑。4月25日下午,犯罪嫌疑人阎某到警方投案,阎某因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罪被城阳警方刑事拘留。
4月21日上午9时左右,阎某因无
驾照不能租车,于是找到朋友李某,用他的驾照阎某在李村西山一个租车行租了一辆车号为鲁U××212的蓝色菱悦小轿车。阎某一直开车到次日凌晨,早晨四五点钟,阎某开车到王沙路王家曹村处 ,“我车把一个人撞了,我没停车就加油跑了,一直跑到滨海大道回了崂山某村,把车停在山顶上”。 文/图 记者 王琦 通讯员 刘春芳 胡永绪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