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装“创业车”刚上路就被查 存安全隐患(图)

2014-05-07 14:2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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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查获的王某非法改装的"创业车"。



  本报5月6日讯(记者 侯彦平通讯员 刘汶杰) 日照开发区王某是今年毕业的创业大学生,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考察后,决定开着流动餐饮车做餐饮生意。他远赴泰安花4万元定做了一辆流动餐车,还别出心裁将车进行了改装,没想到却因为驾驶非法拼装的电动车上路会造成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而被交警查获。

  据日照交警开发区大队的民警介绍,4月28日下午5时许,当他们在天津路郑州路路口执勤时,远远看到一辆黄色的“小客车”迎面驶来,奇怪的是,这辆车不仅外形奇特没有牌照,车里的人还是站在车上的,民警赶忙示意停车接受检查。

  经过检查,民警发现,这辆“小客车 ”除驾驶员以外还载着4名乘客,不仅司机王某不具备驾驶机动车的资格,这辆“小客车 ”也是一辆没有任何合法机动车生产厂家制造的电动餐饮车,属于非法拼装的“三无”车辆。民警仔细观察后发现,该车的方向盘竟然是长安面包车拆卸下来的废旧方向盘。民警立即对这辆非法拼装的“电动餐饮车 ”进行了暂扣。

  记者了解后得知,司机王某今年大学毕业,立志自主创业的他想到上大学时见到的一种流动餐饮车非常赚钱,便决定自己购置一辆做餐饮生意。之后 ,王某远赴泰安定做了一台餐饮车。为了让车辆显得更加“高大上”,王某对餐车进行了“升级”配置,不仅私自增加了外置电源接口、水箱、水池、冰箱等设施,还将车上漏雨的地方全部用胶带密封了一遍;因为没有座位,王某还在车上添置了几个小马扎,准备带上自己的几个伙计一起创业。

  日照开发区交警大队车管所工作人员李瑞娜介绍,根据道路交通法有关规定,任何单位禁止利用机动车零部件从事非法拼装、组装并且进行销售买卖;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需要由正规的机动车生产厂商在国家机动车公告范围内合法生产制造并获得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书后,从经销商处购买并办理纳税和购买强制保险 ,到公安交警部门申请合法的机动车号牌后,由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驾驶员驾驶才能合法上路行驶。像这种非法生产制造的机动车,转向、制动、灯光都不符合国家标准,事故隐患极大,并且驾驶员王某不具备驾驶资格,车也没有交强险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双方都会损失很大。

  经过民警的一番教育之后,王某承认了错误。民警提醒想创业的年轻人,应该在创业前充分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目前,该案件正在调查处理中。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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