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局成立 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

2014-05-09 08:21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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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为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重要一步,国土资源部5月8日发布信息称不动产登记局正式挂牌成立,这标志着我国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

  记者8日从国土资源部获悉,国土资源部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的通知》。

  《通知》明确,根据《中央编办关于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的通知》和《中央编办关于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人员编制有关问题的批复》,在国土资源部地籍管理司加挂不动产登记局牌子,承担指导监督全国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草原登记、海域登记等不动产登记工作的职责。

  国土资源部相关负责人指出,不动产登记局挂牌成立,标志着统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正式组建,不动产登记“四统一”工作(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迈出了坚实一步,为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新华

  关注 国土部起草不动产登记“规程”

  国土资源部正式为不动产登记局挂牌,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又进一步。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牵头部门,国土资源部已经开始着手起草“不动产产权产籍调查规程”(以下简称“规程”)以及相关技术标准,以确保产权产籍登记有“可以执行”的技术路径和依据。

  记者了解到,在“规程”的讨论过程中,除获取、登记、信息共享等工作环节外,不动产产权、产籍信息实现登记后的查询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涉及,但由于事涉敏感,尚未有最终结论。此前,由住建部推进的个人住房信息联网系统,就曾在此方面遭遇难题。

  目前,对于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查询问题,尚未涉及到更多细节及技术环节的讨论,当下各方较为统一的共识即是“依法依规进行查询”这一原则。

  此前,记者从国土部获悉,不动产登记时间表终于确定,将在2016年全面实施统一登记制度。国土部还明确给出了时间表:在2014年建立统一登记的基础性制度,2015年推进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过渡,2018年前,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投入运行,不动产统一登记体系基本形成。新华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江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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