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最严处罚当从监管开始

2014-05-16 08:5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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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张枫逸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5月14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修订草案提出,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依法严肃追究刑事责任。加重对地方政府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的问责。(5月 15日《新京报》)

  面对频频曝出的食品安全问题,社会上重典治乱的呼声日益高涨。李克强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用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坚决治理餐桌上的污染,切实保障舌尖上的安全”。食品安全法出台4年即修订,亮点就在于加大处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建立最严格的监管处罚制度。不过,徒法不能自行,再严格的法律制度也需要有力的执行才能发挥威力。如果监管执法环节形同虚设,食品安全的“三个最严”也就只能看起来很美。

  当前,食品安全犯罪易发多发,恰恰说明监管出现一定问题。首先,在一些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属于“九龙治水”、各部门之间相互推诿,见利益就上,见问题就让。2011年4月,沈阳警方查获40吨毒豆芽震惊全国。事实上,当地媒体在查处前一年就对当事人生产毒豆芽予以曝光,工商部门只是以无照经营对当事人进行简单处罚,之后就不了了之。甚至,在查处后的专题讨论会上,当地工商、质监、农委等部门还在争着表示“不归我管”。

  其次,一些部门监管不力 ,一些人员玩忽职守、包庇纵容也难辞其咎。今年初,监察部通报了5起危害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典型案例,5起案例共牵出46名责任人,均因失职渎职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另有8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机关。从制售病死猪肉,到收购地沟油,纵观近年来发生的食品安全事件,几乎每一起背后都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魅影,暴露出严重的监管不严、失职失察问题,更有官员充当不法企业“保护伞”。

  食品安全是生产出来的,更是监管出来的,食品安全最严处罚当从监管开始。这包括两个方面的涵义。其一,理清权责,督促恪尽职守。在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完成食品安全监管顶层设计的基础上,还需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相关职责,合理界定地方政府的领导责任,推动各责任主体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其二,严肃追责,严罚失职渎职。对监管不力的处罚力度,折射出食品安全法的最严成色。只有如李克强总理所言,“让失职、渎职人员受到躲不掉的惩处”,才能倒逼有关部门把压力转化为动力 ,筑牢食品安全防火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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