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副部长黄明表示,各级公安机关要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和改革创新的精神,全面落实
机动车检验改革的各项措施。进一步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坚决斩断利益关系,对不按规定脱钩、明脱暗不脱,或者以各种理由、借口不执行脱钩规定的,要立即停止检验,停止核发检验标志,对相关责任人员严肃追责。要认真落实简化程序、提高效率的一系列便民服务新措施,保证实施过程不走样、效果不打折。要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方法,严格违规问题问责追究,会同质量监督部门对全国检验机构开展集中检查整治,坚决查处一批弄虚作假、刁难群众、管理混乱的检验机构,严惩一批内外勾结、公然卖证、坑蒙群众的不法人员。要教育全体公安民警恪守法治精神,坚守法治定力,严守法律底线,凡违法违纪的,该辞退开除的坚决辞退开除,该追究刑事责任的坚决追究刑事责任。
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魏传忠表示,要认真履行法律法规赋予质量监督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加强检验机构管理,着力筑牢保障安全和为民服务基础,进一步改革检验机构管理模式,大力推进社会化和市场化步伐,进一步落实各项监管职责,加大检验机构监管工作力度,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便民服务水平。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10年来,各级公安、质量监督部门密切配合,不断完善制度、规范程序、改进监管,保障了车检工作的有效开展。全国平均每年检验汽车7000多万辆次,及时发现严重安全隐患车辆300多万辆,对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激增,检验供需矛盾日趋加剧,检验工作不严格、不规范、不方便的问题日益凸显,一些地方还存在政企不分、监管不力、执法不廉的情况。去年以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结合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研究形成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近日已印发各地。
据了解,公安部将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制定实施细则,修订相关标准,升级信息系统,组织全国培训,确保《意见》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