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老年公寓将开工 居家养老有望年内全覆盖

2014-05-17 10:06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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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5月16日讯(记者 朱薪雨)  16日下午,市民政局召开2014年民政重点工作推进会等若干会议。会上,市民政局副局长高克宁通报了今年1~ 4月份市民政局的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记者从会上获悉,近期,市民政局将出台《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调研出台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并争取在今年6月份,市老年公寓改造工程开始施工,力争2015年开业。

  16日,记者了解到,2014年,市民政局牵头承办的市办实事共2件3项,分别是提高困难群体的保障水平,提高低保标准;困难老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全覆盖;建立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制度 。自2014年4月1日起,全市已统一执行新的城乡低保标准。城市低保标准从540元/人/月提高到60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从3420元/人/年提高到4200元/人/年,农村五保集中和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从7200元/人/年和3600元/人/年,调整为8760元/人/年和4380元/人/年。今年1~4月份,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7万户、14.7万人,发放保障资金2.4亿元。一季度对1.56万人次实施了医疗救助,发放救助金2046万元;为5827户困难家庭发放临时救助金989万元。对大救助平台进行了评审,并在市北区、莱西市开展了试点工作。

  同时,具有青岛市户籍、年龄80周岁以上 、享受低保待遇的老年人,都可领取高龄津贴。高龄津贴按年龄段分档发放,80~89周岁每人每月12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220元,根据《山东省优待老年人规定》,百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不少于300元。目前,市内三区、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平度市、胶州市等已经开始发放低保老年人高龄津贴资金,5月底将发放完毕。

  市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按照要求,将于2015年实现政府购买居家养老全覆盖,但是今年力争提前实现全覆盖。目前市内三区和崂山区、黄岛区、城阳区困难老人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已实现全覆盖。失能和半失能的“三无”、低保老人全部享受政府出资购买的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等居家养老服务,其中对半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45小时,对失能老年人每月服务时间不少于60小时。

  同时,市民政局加大了对区市8处社会福利中心的督查力度 。目前,莱西市、城阳区、黄岛区已投入使用,新增养老床位2300张,其余5处社会福利中心正在加紧施工,将在年内全部投入运营。对市儿童福利院、市优抚医院、市社会福利院实施整体改造,目前正在进行初步设计和可研编制阶段,预计2016年底投入使用。市老年公寓改造工程争取6月份开始施工,力争2015年开业。福彩养老院南九水路老年公寓重建工程预计5月可完成封顶目标;2014年“千万平米”社区和养老服务设施项目,新开工7.18万平方米 ,竣工3.32万平方米 ,投入运营0.98万平方米。

  “接下来,会尽快会同市法制办出台《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确保尽快投入使用。”市民政局副局长高克宁介绍,家庭经济状况会尽快纳入到申请救助的核对程序中。下一步,还将下发《关于做好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在部分区市试点的基础上 ,健全大救助制度,完善救助平台建设,全面推开大救助工作。将会同市财政局等相关部门讨论研究完善城乡困难大病医疗特殊救助和城乡居民医疗临时救助制度的具体内容。加大对区市5处社会福利中心建设的督查力度,确保年内投入运营。

  此外,2014年全市“慈善一日捐”活动启动以来,截至5月16日下午,市民政局系统共捐款 398501元。近期将对本市优抚对象住房保障情况进行调研;做好青岛市解放纪念日烈士公祭活动相关准备工作;调研出台本市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另外,冬季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也将开始,将制定本市“双考”安置通知,组织退役士兵进行理论考试。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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