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今年实现居家养老全覆盖 15项服务"送上门"

2014-04-10 10:2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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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青岛市民政局等部门联合下发了《青岛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服务对象、服务内容和要求等多个方面都进行了明确规定,以提升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管理水平。记者从胶州市民政局了解到 ,目前,胶州市已建成47处日间照料中心和多个居家养老场所,计划今年实现居家养老全覆盖。

  吃穿住行都要标准化

  记者从胶州市民政局了解到,新下发的《青岛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管理规范》在服务要求和内容方面进行了规定,其中服务内容包括对老年人进行助餐服务、洗涤服务、助洁服务、助行服务等15个方面。

  其中,在助餐服务方面,包括集中用餐和上门送餐两种方式,而膳食应尊重老年人的生活习惯,注意营养卫生、合理配餐,每周都需要有食谱,而餐具也应做到每餐消毒,运餐工具应有统一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标识;在洗涤服务方面,集中送洗应选择有资质的洗衣机构或有洗涤设施的养老服务机构,上门洗涤应分类洗涤衣物并做到洗净、晾晒;助洁服务方面应保持卧室、厨房、卫生间等居室内部整洁、物具清洁;而在助行服务方面宜在老年人住宅小区及周边区域内。

  胶州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表示,除了在吃、穿、住、行等方面,服务机构和人员还需要在康复扶助、精神慰藉、休闲娱乐等方面向老年人提供服务。

  两类人群可以享受服务

  “能够享受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的共有两类老年人,其中包括政府购买服务对象和自费购买服务对象。”胶州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其中胶州市的政府购买服务对象是指户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60岁以上“三无”、低保老年人,在生活不能自理或半自理的情况下,可以向户籍所在的社区提出申请,并经综合评估审批后,确认为政府购买服务的对象。

  而自费购买服务对象是指除政府购买服务补助对象外,有服务要求、自愿自费购买服务的老年人,也可向社区提出服务申请,由服务机构指派助老服务员提供有偿或抵偿服务。

  “服务机构应根据老年人的身体状况、服务需求、支付能力及服务机构的服务提供能力,核定服务内容,并与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或其家属签订服务协议。”胶州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协议签订后,服务机构应根据服务协议制定服务计划,安排服务人员提供相应服务。

  已建成47处日间照料中心

  记者从胶州市民政局了解到,近年来胶州市的老年人口越来越多,老龄化严重且发展迅速,如何能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在生活照料的基础上不断丰富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已成为了一个急需解决的问题。

  据了解,为了解决农村特别是困难群体养老难问题,2012年底胶州市选择了铺集、里岔等5个镇、街道开展居家养老试点,建立了日间照料中心,为困难老人提供免费午餐及其他服务,而铺集镇还为试点村发放代币券,为该镇户籍60岁以上的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收入、无法定赡养人的三无人员和低保老年人提供服务。

  “从开始试点至今,胶州市已经建成了47处日间照料中心以及多个养老互助点、居家养老服务社,目前已有159位老人享受到了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胶州市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介绍,今年胶州市还将规划建设50处日间照料中心和其他的居家养老场所,并计划于今年实现居家养老全覆盖,以使老年人能够安享晚年。

  文/图  

  记者 刘振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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