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公开
挂牌出让红岛经济区高新区3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显示,火炬路以南、岙东路以西地块将配建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36587.4平方米、不低于610套;建设人才公寓住房不少于36587.4平方米。其中,产权型人才公寓可售面积销售合同均价5280元/平方米,2014年底前开工建设。
三幅地块的配建要求
配建产权型人才公寓及610套公租房 从挂牌出让公告中可以看到,三幅地块的土地总面积分别为35843.4平方米、107162.5平方米和100099.6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地块一(编号G-2013-058-01)位于红岛经济区高新区火炬路以南、岙东路以西,除将配建一定比例的商服和城镇普通商品住宅外,还将分别有9628.3平方米的土地用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和人才公寓,其中公共租赁住房总计不低于610套。其拍卖起叫价为1153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为2300万元。
地块二(编号G-2013-058-02)位于岙东路以西、规划中32号线以东、新业路以北,商服和城镇住宅建设占比各为11.66%和88.34%,拍卖起叫价为1365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为9000万元。
地块三(编号G-2013-058-03)位于规划中32号线以东、新业路以南,岙东路以西,商服所占比重较大,为57.08%,其拍卖起叫价为1370元/平方米,竞买保证金为6000万元。
三类人优先享受公租房配租 按公告要求,三幅土地将均按规划住宅建筑面积20%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和产权型人才公寓,两者的比例各为10%,其中,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36587.4平方米、不低于610套;建设人才公寓住房不少于36587.4平方米。每幅地块的的竞得人,须将本幅地块内20%比例的公共租赁住房和产权型人才公寓集中配建在地块一内,或出资由地块一竞得人代建。
公告同时要求,公租房的套型建筑面积应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其中二室户占比不低于10%。这些公租房将实施统一管理,优先面向红岛经济区范围内符合市政府规定条件的引进人才、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配租。
人才公寓2014年年底前开工建设 据了解,此次配建的产权型人才公寓,按要求将于2014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可售面积销售合同均价为5280元/平方米,实际销售价格将按照楼层、朝向、质量和位置等因素,在上下不超过10%的幅度内确定单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总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销售合同均价。
产权型人才公寓供应对象、销售程序、分配管理、权属登记等严格按照《青岛市人才公寓建设和使用管理规定(试行)》和《青岛高新区人才公寓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执行。
采取增价挂牌方式确定竞得人 据悉,该三幅地块将于6月9日9时30分至6月19日10时在高新区创业大厦E座二楼行政审批服务大厅国土分局8号窗口挂牌出让,以增价挂牌的方式,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挂牌时间截止时,如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文/图
江海峰 [编辑: 王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