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般就在半夜送点货,所以就没有办理驾驶证”,感觉自己半夜驾车不会被交警查获的泗水男子刘某,5月19日凌晨被胶州交警查获时说。而他将被给予罚款1200元、
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
5月19日凌晨1时许,胶州交警大队七中队民警巡逻至朱诸路巩家庄路口处时,发现对面行驶的一辆小型普通客车的号牌被遮挡,随即示意该车停车接受检查。“请出示一下驾驶证和行驶证,你的车牌为什么还要挡起来呢?”民警对驾驶员说到。该驾驶员支支吾吾半天从驾驶室里拿出行驶证递给执勤民警。“驾驶证呢?”“没有”两个字从驾驶员的嘴里说出,让民警替他捏把汗。“没有驾驶证也敢开车啊?”“谁知道你们这么晚了还会查车啊?”这话说的似乎民警查车还应先通知他一下。民警于是将其带回中队做进一步的处理。
经过民警了解,刘某因为没有驾驶证,为了避开交警的查车,一般选择在凌晨驾车外出
送货,由于要赶时间避开交警,所以要以最快的速度把货送到并返回。开车的速度就要超过规定的时速,就故意把机动车号牌遮挡起来,避开电子警察的抓拍。“你们这么晚了也不休息”,刘某被交警查获一直不明白这么晚了怎么还有查车的。刘某交代,他感觉自己开车技术挺熟练,干活时间又在凌晨,怀着侥幸心理自认为被查获的几率应该是零,万万没想到还是被胶州交警给查获。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胶州交警因刘某无证驾驶机动车,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因遮挡号牌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由于刘某没有驾驶证,合并给予罚款1200元、行政拘留15天的处罚。记者 王琦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宋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