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5月26日讯(见习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杨永彬 李隆财)买车两年未
过户,不能年检难上路。近日,东港法院强制执行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协助当事人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2012年年初,王某因工作需要想买一辆二手轿车,后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刘某,刘某准备将自己的一辆奔驰轿车出手,再更换新车,3月中旬,双方签订车辆转让协议,约定刘某将其名下的奔驰轿车以 27万元的价格转让给王某,王某付清车款后,刘某将车辆登记证书、行驶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连同车辆一起交给王某。后王某多次要求刘某履行过户义务,他均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久又去了外地工作,王某再联系刘某就更加困难。因无法办理车辆年审等业务,也就没法正常上路行驶,买车两年,只能放在家里“观赏”。
无奈之下,王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协助办理车辆过户手续。后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刘某于三日内协助王某办理车辆过户手续。但期限届满后,刘某仍未履行义务,王某遂申请强制执行,终于办理了车辆过户手续。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