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三岁女男子获刑三年 儿童性侵案逐年上升

2014-05-28 06: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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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27日,即墨法院发布了该院审理的有关保护儿童权益的典型案例。据介绍,这些《典型案例》将汇编成册并面向社会发放。值得引起关注的是,近年来儿童性侵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

  猥亵女童被判三年

  2013年9月2日,三岁女童小欣(化名)在其母亲经营的餐馆玩,因其母亲较忙,便将小欣交给邻居老王照看。结果老王带小欣出去后,趁无人看见,用手抠、摸小欣的阴部。当天中午,小欣回家后疼痛难忍,其母亲便将其送至医院,检查后发现小欣阴部红肿出血。当天晚上小欣母亲报警后,公安机关将王某抓获。但王某在公安机关拒不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

  案件移送到法院后,承办法官仔细查阅案卷,发现有食客证实王某在将小欣抱走的时候,小欣没有称其阴部疼,但在王某将其送回来以后,小欣便称其阴部疼痛难忍。虽王某在庭审中坚称其未对小欣实施过猥亵行为,但证人证言及当日即墨市人民医院的门诊病历等相关证据,各证据之间相互印证,已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最终法院以猥亵儿童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三年。

  打伤姑姑双方和解

  2013年8月6日,被告人小张的父母与小张的姑姑因家务琐事产生矛盾。被告人小张在奶奶家碰到其姑姑后 ,因言语不和与其姑姑发生争执。被告人小张用拳将姑姑打伤,致其牙齿脱落。经法医鉴定,小张姑姑身体损伤构成轻伤,并被评定为伤残十级。案件受理后 ,承办法官从亲情入手,促使小张的父母与其姑姑和解,时年14岁的小张也在法庭向其姑姑道歉,最终法院判处小张犯故意伤害罪,但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孩子闹矛盾,家长动手

  老邵与老王系同村邻居,平日关系较好。2013年8月24日中午,老王的儿子小震和其同学在老邵的木柴垛周围做游戏,老邵行经此处时发现,其儿子小林被小震欺负,便驱赶小震等人不允许其在此玩耍。为此老邵与小震发生对骂、争执,期间老邵用手扇小震耳光,致小震右耳听力下降,经鉴定构成轻微伤。法院经审理认为老邵做为孩子的父亲,对于儿童之间的玩耍应正确看待,采取合理的方式引导儿童之间的游戏,其动手打小震,应对小震所受之伤负全部赔偿责任。

  记者 李保光 本报通讯员 贾升宗  黄凯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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