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单独两孩政策正式落地 "二宝"抢生不挨罚(图)

2014-05-31 08:50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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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

  抢生得会挑日子

  十八届三中全会成了处罚分水岭


  30日,“单独两孩”政策在我省正式落地。但居民仍有不少疑问:哪些人符合“单独两孩”政策?要生“二孩”需要什么程序?30日,省卫计委就相关疑问做出了解答。

  走程序 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办生育证

  “单独二孩”政策的适用条件是什么?对此,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解释,按照相关规定,只有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夫妇,才算符合“单独两孩”政策:即一方为独生子女;只生育或合法收养了一个子女;双方或一方户籍登记在本省。

  那如何才能确定是“独生子女”呢?省卫计委解释,根据相关规定,独生子女是指夫妻生育或合法收养的唯一子女,即没有同父同母、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或曾有兄弟姐妹但兄弟姐妹均于生育子女前死亡。“生第一个孩子,要办‘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二孩时要办什么手续?怎么办理?”早已经完成生二孩前身体检查的省城市民孙胜兰说出了许多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夫妇的关注焦点。

  根据新修改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申请生育第二子女的夫妻,应当在妊娠前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证。

  为界定申请人是独生子女,申请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包括其父母的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及变更页)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存档单位出具(无存档单位的人员由户籍地村居委会出具)的生育子女情况证明;父母为外省市户籍的,由父母户籍所在地县(市、区)卫生(人口)计生部门出具生育子女情况证明。

  别马虎 不办生育证要缴纳社会抚养费

  省卫计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单独夫妇办理《生育证》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包括独生子女父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和申请人的户口簿、《结婚证》、生育子女情况证明(双方单位或村居委会出具)等原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其父母原生育多个子女的,需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其他子女死亡的有效证明;其他子女达到法定婚龄后死亡的,村居委会应出具其未生育或收养子女的证明。要是不办《生育证》,就生“二孩”会有什么处罚呢?根据新修改的《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符合“单独二孩”政策女性在妊娠前未申请办理生育证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责令其妊娠后补办生育证;生育时仍未申请补办生育证的,按照规定基数的二分之一征收社会抚养费。

  据悉,根据《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社会抚养费基数是指县级人民政府上一年度统计公报公布的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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