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经适房基准价上调 市南区不再配建经适房

2014-06-04 07:3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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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6月3日讯(记者 王爱科  林伟萍) 在历时三年的调研之后,岛城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基准价格将进行调整。6月3日,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新的经适房价格政策。调整之后,新的经适房定价不再划定一个统一的销售最低基准价格,而是划定了一个最低、最高销售价格区间,经适房定价不允许超出这个价格区间。调整之后,岛城经适房价格将出现不同程度的上浮。

  岛城的经适房建设目前存在两种方式,一是由开发商在建设商品房过程中配建,二是由政府主导,集中建设。“由于定价机制不同,两种经济适用住房存在区位、结构、质量近似但价格差异较大的现象。”市物价局副局长秦青松说,这不仅对购房者不公平,销售中也易产生矛盾。此外,根据2012年市政府修订公布新的《青岛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及本市行政区划调整后,对经济适用住房要求实行六区统筹建设、统筹管理,现行经济适用住房价格政策已不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需要。

  本轮调整,市物价局会同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及有关部门历时近三年调研,先后两次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多次修改完善调整方案,并经市政府两次常务会议审议,方形成了新的价格政策。

  依据新颁布的政策,青岛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将实行结算价格与销售价格分离,结算价格用于政府与开发建设单位的结算,销售价格用于政府向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销售。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根据申购家庭的承受能力并兼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确定,不同行政区之间保持合理差价,对同一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其销售价格实行同质同价,不再区分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配建经济适用住房。

  而在此前,岛城经适房定价机制始自2008年,根据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发布的标准,由于大部分的经济适用住房是建在四级到七级的地上,配建的经济适用住房,每建筑平方米定价在3557元/平方米至3933元/平方米之间。而调整之后,各区划定了各自的价格区间。以崂山区为例,崂山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最高为5700元/平方米,最低为4700元/平方米。

  ■链接这些经适房项目年内有望上市

  在上月底刚刚结束的一场访谈中,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提到,上半年可达到销售条件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限价房项目一共有7个。其中经济适用住房项目4个,包括市北区的温莎郡项目(瑞海北路19号),房源约500套;民建大厦项目(连云港路76号)房源约70套,城阳区的鑫江水青花园(王沙路60号)项目房源约100套,龙湖·悠山郡项目(仲村社区,青威路东、仲村社区南)房源约240套。此外,早已建好的惠水路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也已经列入今年的销售计划,但具体房源数量仍无统计数据。

  年内可达到销售条件的限价商品房住房项目有两个,一是位于李沧区的文昌路保障性住房项目(文昌路155号、文昌路318号),房源约1100套;另一个是城阳区的水岸心都项目(中经二路东、王沙路西),房源约350套。

  ■算账

  今后买经适房费用有何变化


  当天的发布会上还透露,经适房销售基准价格3年调整一次。新的定价政策实施后,无疑意味着再买经济适用住房要多掏钱了。

  以青岛市上一批配售的经适房项目为例 ,位于市北区的青建宜昌新苑 、中海临安府项目,当初的销售均价均为3793元/平方米;而调整后 ,销售均价将会在 4200元/平方米到 5200元/平方米之间。这样算来,同样位于市北区的项目,将来销售基准价格可能上浮后的范围在 407元/平方米到1407元/平方米之间,以一套60平方米的经适房来算 ,可能上浮的价格在 24420元到84420元之间。

  而以城阳区为例 ,去年城阳区银河路中交阳光屿岸项目的销售基准价格为3557元/平方米;调整后销售基准价格在3550元/平方米到4150元/平方米之间,其上浮幅度因为配建土地的级别不同,浮动幅度较低,但一套60平方米经适房最高浮动价格也会在 35580元左右。

  变化

  1

  同区域经适房实行同质同价


  新的经适房价格政策发布,岛城年内首批经适房尚未发布公开的销售公告,这意味着,市民再买经适房可能要多掏钱了。发布会结束后,记者就新政策发布后可能带来的影响,专访了市物价局及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的相关负责人,就本轮政策调整后带来的变化及影响,做了详细的解释。

  根据新政策,青岛市的经济适用住房将实行结算价格与销售价格分离,结算价格用于政府与开发建设单位的结算,销售价格用于政府向经济适用住房申购家庭销售。

  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根据申购家庭的承受能力并兼顾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成本确定,不同行政区之间保持合理差价,对同一区域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其销售价格实行同质同价,不再区分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和配建经济适用住房。

  根据市物价局公布的经适房结算价格新规,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结算价格用于政府与开发建设单位的结算。“各区市具体配建结算价格为,市北区、李沧区、崂山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结算价格确定为每建筑平方米3800元,城阳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结算价格确定为每建筑平方米3550元,黄岛区配建经济适用住房结算价格根据区域不同分为三档,分别为每建筑平方米3200元、3500元、3800元。”秦青松说,国土部门在土地出让前,根据区域的不同确定具体结算价格,作为土地出让的附加条件。

  此外,开发建设单位代缴税金的,其实际结算价格计算公式为:实际结算价格=结算价格+(销售价格-结算价格)×综合税率。

  “对于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超出结算价格部分,要上缴各区财政,专款专用,用于辖区内集中建设项目结算价格与销售价格的平衡,结余部分专项用于区内保障性住房建设,不足部分从保障性住房集中建设项目土地补偿专项资金支出。”秦青松说,销售价格超出结算价格部分的资金划转方式,由房地产信息与交易资金监管中心会同各区财政研究确定。

  2

  首次分区划定销售基价区间


  较之此前执行的经适房定价机制,新政策对各行政区内的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进行了明确,规定了基准价格的价格区间。

  其中崂山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最高为5700元/平方米,最低为4700元/平方米;市北区最高为5200元/平方米,最低为4200元/平方米;李沧区最高为4600元/平方米,最低为3900元/平方米;黄岛区最高为4300元/平方米,最低为3200元/平方米;城阳区最高为4150元/平方米,最低为3550元/平方米。

  “本次公布的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总体上低于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项目,高于同区域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秦青松说。

  而据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介绍,此前市区配建配售的经适房定价,依据经适房所处地块级别的不同,每建筑平方米的定价在3557元/平方米至3933元/平方米之间,不曾分区划定销售基准价格区间。

  3

  各类保障住房政策有望并轨


  值得注意的是,新的定价政策当中,并没有市南区。

  “市南区的土地资源越来稀缺,未来不会再配建经济适用住房了。”青岛市住房保障中心总工程师徐志勇说。此外,不仅市南区不再配建经适房,未来市区经适房的配建比例也会逐渐降低;今年青岛市共计划建筹各类保障性住房15000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占七成。青岛市正在研究制定各类保障性住房并轨政策,拟进一步加大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力度 ,逐步建立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其他保障性住房为辅的住房保障和供应体系。

  划定新的销售基准价格区间后,具体的经适房项目如何来定价?

  “在经济适用住房公开销售前,市物价局要会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根据项目所属行政区和区位的不同 、各行政区内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和集中建设经济适用住房收支平衡预算情况,确定每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具体的基准价格,并向社会公示。”秦青松说,各行政区内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其基准价格不得超出新政规定的最高基准价格和最低基准价格。

  开发建设单位方面,可根据批准的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按楼层、朝向、质量和楼幢位置等因素,在不高于15%的幅度内,确定每套住房的销售价格,但实际平均销售价格不得高于批准的基准价格,并于销售前将具体销售价格依照有关规定报市物价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开发建设单位应按照价格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制作《经济适用住房明码标价书》,在售楼处予以公示。售房时,不得在房价外收取其他费用。

  上述政策自发布之日起试行,有效期至2017年12月31日。通知发布之日前已销售尚未交付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及未销售但已向社会公布销售价格的经济适用住房建设项目,仍按原规定执行;对已确定开发单位、既未公布价格也未销售的配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其结算价格执行供地方案中确定的价格,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其销售价格执行本通知规定。记者 王爱科  林伟萍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王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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