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官印浩 通讯员 姜莎莎) 近日,国家版权局向社会公布了2013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名单,
平度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被评为有功单位二等奖,刘成爱同志被评为有功个人二等奖,“10·12”侵犯著作权案专案组个人(吴连炜、李书伟、金秉坤、付晓、蒋万成)被评为三等奖。平度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中对此作出重要批示。
据了解,近几年来,平度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局探索建立“让当事人给自己说情”执法新模式,强化文化市场监管与执法;推行弹性执法、错时执法和全员执法,实现文化市场监管全天候、全覆盖、无缝隙;组建“千人监督团”协管文化市场;创建“五个示范”,夯实“扫黄打非”和文化市场管理基层基础;开展“3·18”文化市场法制宣传日、“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等大型宣传活动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先后被评为全国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2013中国首届青岛·东北亚版权创意精品展示交易会优秀组织奖,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办案单位,查办的“10·12”侵犯著作权案开创了全国刑事打击电脑预装盗版软件的先河,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做出积极贡献,被评为全国文化市场十大案件 、全国“两法”衔接典型案例和中国检察机关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等“国”字号大奖。《人民日报》《大众日报》及人民网、凤凰网等二十多家媒体对该局的经验做法进行报道。
据悉,此次评奖是根据《国家版权局举报、查处侵权盗版行为奖励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关于推荐2013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及个人的通知》(国版办发〔2014〕1号)要求,由国家版权局对各地、各有关部门推荐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审查和评审,共奖励212个“2013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和179名“2013年度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个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