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11日讯(记者 王媛) 11日,青岛市环保局下发通知,要求117家
企业执行2014年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和信息公开的命令。如果企业抗拒自行监测或发布虚假信息,将会受到停发排污许可证等多种惩罚。
11日,青岛市环保局在《2014年全市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工作通知》中公布了2014年青岛市自行监测的重点监控企业名单,共计117家企业,包括 95家国控 、省控重点企业和 22家国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环保局要求,企业应先制定出自行监测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项目、监测点位示意图等内容。
117家企业不光要自行监测,其监测工作的情况还要全面公开,公开内容包括自行监测方案、监测结果和年度报告。环保局在《通知》中要求于2014年6月30日前向环保部门报送自行监测方案;7月30日前全面向社会公开主要污染物和重点特征
污染物排放情况。
据记者了解,企业“不听话”违规成本还是比较高的 ,环保部门的管理措施将有公开曝光、不予环保上市核查、暂停各类环保专项资金补助,建议金融、保险不予信贷支持或者提高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建议取消其政府采购资格,暂停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暂停发放排污许可证等。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