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12日讯(记者 张永平) 近日,记者从相关部门了解到,全市符合条件的建筑施工企业办理“建筑企业养老保障金调剂、补贴资格”审核认定开始了。市直管建筑施工企业可于6月15日前直接到市建筑企业劳保办申报;各区县建筑施工企业于6月15日前由当地住建局劳保站申报,各区县住建局劳保站汇总上报。
据了解,凡参加山东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并办理了《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金管理手册》,符合规定的申报范围,且无违反建筑企业劳保金管理行为、及时缴纳社会保险且无欠费现象、无违反国家和省、市有关劳动用工相关法律法规行为、无重大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等行为的建筑企业,诚信记录良好,均可参加本次申报工作。
根据省住建厅、省监管局相关规定,建筑企业调剂、补贴资格原则上每两年审核认定一次,在此期间确因经营困难、欠交社会保险数额较大的企业,经市养老保障金管理委员会审核报省养老保障金管理委员会审批后,可一次性享受调剂、补贴资格。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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