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垚烽 对于
民间长期以来形成的某些
地域歧视观念,应加强宣传引导,使之自然地改变、消亡;而对于官方及制度层面的地域歧视,则必须坚决制止,其中首先应该改变的是不合理的户籍制度。
“广东人看全国人,都是穷人”“上海人看全国人那都是乡下人”“那么哪里人看全国人都是基层呢?嗯……北京人!”今年5月,音乐剧《Q 大道》在北京上演,幽默地探讨了地域歧视的话题,引来了观众阵阵笑声。但现实中,人口流动性的增加并没有使地域歧视现象消亡,“你是哪里人”依旧困扰许多人。(6月13日《人民日报》)
从搜狐网针对此话题所做的网络调查结果来看,有高达七成的网民认为当前中国社会地域歧视现象严重,而觉得“很少”的仅有不到10%。但其实,地域歧视的问题并非中国独有,许多国家都存在,有的甚至还导致了国家的分裂。
说起来,地域歧视的产生,与过去各地区间相对独立、封闭发展所形成的区域差异有关,而在海量信息快速获取、万里路程一日可达的今天,地域歧视的现象之所以仍然未能消亡,则主要是因为社会意识的改变往往滞后于社会现实的演进 。相比老一辈人的“固执己见”,应该看到,年青一代的地域观念已相对模糊,这也为将来进一步消除地域歧视提供了可能性。
事实上,人们通常所说的地域歧视大抵包含两个子系统:一个是民间自发的地域歧视,比如上海人看不起乡下人,沿海人看不起内地人;另一个是官方、制度层面的地域歧视,像早些年深圳市公安局公然悬挂“打击河南籍敲诈勒索团伙”横幅事件便是一个典型。不可否认,这两种地域歧视都破坏了社会和谐公正,但相对而言,后一种歧视的危害性要更大,负面影响也更为深远。
毕竟,民间的地域歧视固然不应该,但其作用终究有限,顶多就是不让子女嫁(娶)某个地方的人,或者平日里不与其所歧视地域的人来往、交朋友。而官方制度层面的歧视就不同了,因为根据法律和行政常识,政府必须平等地对待每一位公民,如果都像北京有些事业单位那样,在招聘时动辄“只限北京户籍”,那么不仅严重损害公民的平等就业权,而且还会人为制造甚至强化已有的地域歧视。
对于地域歧视,我们固然应同声谴责,但在具体的群体和情境中,不妨有区别地加以对待。对于老百姓中间长期以来形成的某些地域歧视观念,应加强宣传引导,使之自然地改变、消亡;而对于官方及制度层面的地域歧视,则必须坚决制止。换言之,消除地域歧视,官方应走在民间前面,而这其中,首先应该改变不合理的户籍制度。
要知道,如今的地域歧视,与其说是生活在甲地的人对于生活在乙地的人的歧视,毋宁说是生活在甲地并拥有甲地户口的所谓“土著”对于同样生活在甲地但仍持乙地户口的新居民的歧视。如果能撤掉户籍这道制度藩篱,那么目前大部分的地域歧视将失去准心。否则,媒体再多的宣传引导也抵不上一个户口对人们的“地域教育”,如此,地域歧视能不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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