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廉租房公租房下月有望并轨 门槛不会大调整

2014-06-23 08:54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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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1日,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深化‘五服务’、房管惠民生”活动获悉,备受关注的“公廉并轨”最快有望于7月出台相关政策,未来将按新的政策开展廉租房公租房的申请配租工作。记者了解到,往年济南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申请办理大都在3月份或6月份进行。今年,由于公租房、廉租房并轨,“公廉并轨”相关细则还未正式出台,因此相关申请有所延后。

  济南市住房保障管理局局长刘胜凯介绍,所谓“公廉并轨”,是公租房和廉租住房“合二为一”并轨运行,实现统一建设、统一申请、统一分配,并轨后统称为公共租赁住房。但是二者在准入标准、租金标准、物业管理费标准等方面的政策不会有大的调整。

  “‘公廉并轨’政策涉及多个政府部门,我们正在就相关政策、办法以及细则进行研究,争取7月份联合出台有关文件,以便按新的政策开展新的廉租房、公租房申请配租工作。”刘胜凯说。

  记者了解到,目前公租房和廉租房的申请门槛不同,和公租房相比,廉租房更倾向于为更低收入者提供住房保障,其租金也比公租房便宜很多,但其房源却往往比公租房要少。济南将按照“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的原则,今年在准入审核和房源提供上首先实现公租房和廉租房并轨,积累经验后,逐步完善制度设计,确保并轨制度平稳过渡。此外,还将建立科学合理的准入退出机制,尤其是要加大农民工、新就业大学生等重点群体的保障力度,逐步扩大住房保障的覆盖范围。

  据了解,此前住建部等三部门发布通知,要求今年起各地公共租赁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轨运行。并轨之前,由于保障群体不完全一样,公、廉租房需要分别申请、排队,导致群众申请不便。同时受限于准入门槛不同,两种保障房不能调剂使用,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资源闲置浪费。此外,对于因收入等发生变化需要从廉租房对象转换成公租房对象的,需退出原廉租房后再申请公租房保障,给百姓造成不必要的麻烦。根据《通知》,2014年以前年度已列入廉租房年度建设计划的在建项目可继续建设,建成后统一纳入公租房管理。两房并轨后,主要建设小户型住房,严禁面积超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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