莒县一中学生溺亡 暑假临近给孩子系好安全带

2014-06-23 11:37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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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6月22日讯(记者 刘九省) 夏季来临,越来越多的人选择下河洗澡解暑,不过,一定要当心潜在的危险。6月22日13时许,8名青年在莒县杨店子大桥东面的河段洗澡,其中一名16岁的中学生不慎溺水。经过两个小时的打捞,虽然找到溺水者,但他却再也回不来了。

  “莒县杨店子河大桥东面淹死一个青年 ,现在人们正在打捞。”6月22日14时许,市民王先生拨打本报热线电话2287111反映,一名16岁的中学生和同学在河中洗澡时不慎溺水,附近村民和救援人员正在打捞。当天15时左右,记者赶到现场,桥头上有很多人在围观,大桥东面不远处河岸聚集了很多人。记者了解到,该学生溺水的地方离大桥只有几百米,他父母已经赶到现场。“人已经捞出来,可是太晚了。”一名围观者说。

  记者看到,溺水学生躺在岸边,周围是他的亲人,一名男子正在做人工呼吸等急救措施。“救不活了,医生已经宣告死亡了。”目击者张先生告诉记者,该学生溺水之后有人报了警,民警、消防官兵和120救护车都到了现场,将他打捞上岸后,医生做了检查发现已经死亡,但是孩子的亲人没有接受这个现实,继续给他做人工呼吸,持续了将近一个小时。

  “一共有8个青年 ,他们是同学,趁着周末来河里洗澡,可能这个孩子在洗澡的时候呛到了,随后就溺水。”张先生说,他赶到现场的时候正在打捞尸体,另外几名同学一直在现场。据介绍,溺水学生今年才16岁,这些中学生多数都是杨店子河大桥周围村庄的,周末出来玩,没想到发生了悲剧。

  记者看到,在通往河流的必经之路上有一块警示牌——“采砂区内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游泳、捕鱼等与采砂无关的活动,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据悉,警示牌是2010年 5月份立的。“每年都有在河边游泳洗澡被淹死的,希望现在的青年一定要小心。”市民赵先生说。

  溺水是我国人群意外伤害导致死亡的第三大因素,每年6、7、8、9四个月是孩子溺水事件的多发、高发时期。暑期临近,不少孩子无人看管,结伴去游泳玩水成了很多孩子的度假方式,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提醒市民,遇到有人溺水时可以出手相救,但必须是在保证自身安全的情况下,采用科学的方法。如果救人者本身不会游泳,可以将较长的棍子、绳子等递给落水者让其拉住,或者找一些大型漂浮物扔给落水者让其暂时抱住。如果救人者本身会游泳,下水救人时一定注意要从背后抱住落水者,并尽量使其口鼻露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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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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