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醉驾”等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增长,占据了法院大量审判资源。为提高诉讼效率,推动案件审判繁简分流,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拟在18个城市
试点“
刑案速裁”。
23日上午,《关于授权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草案)》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如果获得通过,将是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授权“两高”开展试点。
节省大量司法资源 据有关部门统计,目前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管制的案件和单处罚金的案件已占到全部刑事案件总数的38%,比例较高。“这类犯罪案件情节轻微 、事实清楚,不难办理。然而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仍然要经过‘一道道’诉讼程序,不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要接受长时间的羁押,也占据了大量审判资源。”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陈卫东说,实行“速裁”能够保障这类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既实现了实体公正又彰显了程序公正,节省了大量司法资源,提高了司法效率。
18城市进行试点 对于决定草案中“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盗窃、危险驾驶等……的案件”这一表述中的“等”字,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讨论热烈。有的委员认为应当把所涉及的案件类型列举清楚,否则就把“等”字去掉,因为“等”字扩大了速裁案件范围。有的委员则认为“等”字可以用,因为符合条件的案件类型很多,难以一一列举,建议尽快制定实施细则,统一速裁的适用范围和程序。
试点地区拟选择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沈阳、大连、南京、杭州、福州、厦门、济南、青岛、郑州、武汉、长沙、广州、深圳、西安等18个案件基数大、类型多,具有典型性、代表性,有利于检验试点效果的城市进行。
如何保证公平公正? 既然是“速裁”,就应在诉讼程序、办案期限等方面“快速进行”。
决定草案规定,适用速裁程序的案件,庭审程序将简化——对开庭通知时间不作限制,法官当庭确认被告人自愿认罪、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同意适用速裁程序的,可不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并适当缩短办案期限……
据悉,速裁案件的办案期限将比简易程序案件时间更短。现行刑事诉讼法规定,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
诉讼效率提高了,如何兼顾审判的公平和公正?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
根据决定草案规定,“听取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意见”这一程序将予以保留。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决定草案还规定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帮助,确保其充分了解适用速裁程序的法律后果。同时,还规定适用速裁程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应当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据新华社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