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女孩指挥"小弟"贩毒 90后女毒贩被判15年

2014-06-26 06:0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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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到判决书后,刘莹掩面而泣。记者 何毅 摄



城阳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一批涉毒人员,右二为制造毒品的罪犯李传亮 。(城阳人民法院供图)



  6月25日上午,市南法院对9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张志飞等12名被告人分别被以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至拘役五个月不等刑罚。记者从市南法院了解到 ,截至6月,市南法院今年共审结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案件72件,涉案毒品约450克,83人因此获刑 。

  90后女毒贩带着“小弟”干

  6月25日上午,9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记者从法庭了解到 ,1993年出生的刘莹于2014年2月3日,在通山路3号住处内通过互联网与涉毒人员李飞(已判刑)商定,以7500元价格卖给李飞1盎司冰毒。随后,刘莹指使1994年出生的占得伟到通山路1号附近与李飞进行交易,占得伟携带23.4克毒品到达约定地点后即被守候的民警抓获,毒品被缴获。占得伟当即供出系受到刘莹指使,并带领民警返回通山路3号协助指认并抓获刘莹。从刘莹住处又缴获毒品75.5克,后经检验,从上述毒品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刘莹贩卖甲基苯丙胺,计98.9克,被告人占得伟贩卖甲基苯丙胺计23.4克,其行为均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成立。

  经法院审理,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刘莹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依法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占得伟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由于被告人占得伟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犯刘莹,有立功表现,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法院判决被告人刘莹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二万元。被告人占得伟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9起毒品案,12人均获刑

  被告人张志飞于2013年10月至2014年1月期间,在鞍山一路黄金岁月大厦先后4次向吸毒人员马某出售冰毒34克,获取毒资12200元;先后4次向吸毒人员李某某出售冰毒计3克,获取毒资1800元;2014年 1月16日晚,当被告人张志飞欲再次向马某、李某某出售冰毒时,被当场抓获,从其住处缴获疑似毒品一宗,称重20.6克,经鉴定,从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被告人张志飞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57.6克,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经法院审理后判决张志飞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一万元。

  另外,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王巍森、郑涛、李珊、董斌、郑昭君5人先后多次将冰毒贩卖给他人;被告人李志在延安三路234号住处,因涉嫌毒品犯罪被查获,当场缴获冰毒19.4克;被告人刘瑞华3次容留姜某某在杭州路197号住处吸食冰毒;被告人宋福常提供毒品和吸毒工具,分别在深圳路222号和于哥庄村气象局工地等处,容留他人吸食毒品;被告人杨志勇在新安路5号住处,多次容留他人吸食毒品,2次贩卖冰毒共4.9克和其他少量毒品。

  法院认为,12名被告人均违犯刑法,其中被告人张志飞等8人明知是毒品而予以贩卖,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李志非法持有毒品,行为构成非法持有毒品罪;被告人刘瑞华、宋福常容留他人吸食毒品,其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杨志勇多次容留多人吸食毒品,行为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同时贩卖冰毒和其他少量毒品,行为又构成贩卖毒品罪。

  市南半年受理80件毒品案

  市南法院本次集中公开宣判的9起毒品案件中,有两名女性,两名“90后”。涉毒人群有朝着女性化、低龄化发展的趋势,特别是随着冰毒等一些新型毒品出现,很多年轻人禁不住诱惑,出入娱乐场所沾了毒。

  “从近期审理的毒品案件看来,毒品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2013年全年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0起,占10.7%,而从今年来看,截止到 2014年6月,受理80件毒品案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31.7%。可以看出,毒品犯罪呈现高发势态。”市南法院副院长刘北勇介绍,截至目前,市南法院今年共审结贩卖毒品、非法持有毒品、容留他人吸毒等涉毒犯罪案件72件,涉案毒品约450克,83人因此获刑。

  刘北勇表示,毒品犯罪已经进一步呈现年轻化的发展趋势,市南法院将继续坚持对毒品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依法从重从快审结毒品犯罪案件,严惩毒品犯罪分子 ,并结合集中宣判、组织旁听等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禁毒法制宣传,让广大群众尤其是青少年进一步了解毒品对个人 、家庭以及社会的严重危害,自觉远离毒品危害。记者 许乃丹

  ■记者对话

  “15年的时间会很长很长”


  21岁“大姐大”指挥20岁“小弟”贩毒,虽然与“毒”字沾边刑罚很重,可1993年出生的女孩刘莹还是走上了这条路。25日,记者与刘莹进行了对话。

  记者:你怎么走上贩毒这条路的?

  刘莹:男朋友贩毒,他带着我一起干,周围很多朋友也贩毒,我也很好奇,爱玩没考虑太多。

  记者:你自己吸毒吗?

  刘莹:我不吸毒,我只把毒品卖给别人。

  记者:你自己贩卖了98.9克,判了15年,对这些数字有概念吗?

  刘莹:我感觉15年的时间会很长很长。

  记者:现在后悔吗?

  刘莹:我才21岁,因为贩毒要坐牢15年,我的人生全完了,可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说罢,刘莹大哭)。

  小学文化自学制冰毒

  刚卖了20余克后就被抓获


  半岛都市报6月25日讯(记者 孙桂东 )  6月25日,城阳区人民法院集中宣判6起涉毒案件。9名罪犯多为累犯,其中,罪犯李传亮为了满足自己的毒瘾以及获取暴利,还从网络上自学制毒术,仅售出20余克冰毒后就被公安机关抓获。

  1975年出生的李传亮,只有小学文化,在家无业。2012年7月11日,曾因吸毒被市北公安分局行政拘留十五日。记者在李传亮的宣判书上看到 ,因为染上毒瘾,李传亮经常在网上浏览关于毒品的网站。2008年,他在网上看到了一则关于自制冰毒的帖子。李传亮随即给发帖的人留言,希望能学习自制冰毒的办法。取得联系后,李传亮掌握了一些具体的操作流程,后来又在网上浏览各类关于制毒的信息。

  2009年到2012年2月底,李传亮跟孔宪环、胡建华和刘勇四个人,在市北区桃源居小区租了一处房子,由孔宪环、胡建华等人提供帮助,李传亮经过多次试验制造甲基苯丙胺。在一次进行试验的时候,由于不小心发生了火灾,公安机关在租住房里发现了各种用来制造甲基苯丙胺的原料以及工具,随后将刘勇抓获。而当时正在外面的李传亮听到消息后逃跑了,但公安机关锁定了案件的主犯李传亮。

  随后,李传亮又多次转移居住地进行毒品制造试验,2013年3月10日22时许,李传亮在崂山区合肥路北国之春小区卖出了自制的20余克冰毒。2013年3月14日,公安机关在李传亮的居住区内将他抓获。从他的家里扣押白色晶体一包、疑似毒品液体一宗以及制毒材料一宗。经过鉴定,扣押的白色晶体1包重0.8克,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疑似毒品液体中有10毫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同日,公安机关又从李传国另外一处暂住处内查扣疑似毒品晶体四包,粉末三包,疑似毒品液体一宗以及制毒材料一宗。经过鉴定,四包白色晶体共33.6克,白色粉末1包6克,红色粉末1瓶6.5克,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褐色粉末1包3.2克,检出大麻酚、四氢大麻酚成分。疑似毒品液体中有600毫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据李传亮供述,从网上了解到制造毒品的原理后,他就开始从不同的地方寻找原材料,买到原材料后就在家进行试验,但是由于制造的技术不高,制成的冰毒质量并不高。最后,李传亮贩卖、制造甲基苯丙胺等50克以上,行为构成贩卖、制造毒品罪。在制造毒品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以贩卖、制造毒品罪判处李传亮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十万元。同日宣判的一共有6起案件,涉案人员 9名。其中,李勋以贩卖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六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四万元、罚金人民币三千元。其他罪犯李忠哲、史祖信、王帅等,此前皆有吸毒或者是贩毒的前科,再犯的情况也更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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