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6月30日讯(见习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崔常秀 张贵秀) 2014年
除夕夜至大年初一,岚山区中楼镇某村先后有四家村民的草垛纷纷起火,虽被闻讯赶来的村民扑灭,但火灾使得村民人心惶惶,后发现原来是本村村民范某所为。2014年6月12日,岚山区法院以放火罪判处范某有期徒刑四年。
2014年1月30日除夕夜11时,正在别人家都欢欢乐乐,团团圆圆过大年时,年过四十岁的范某想想自己仍是光棍一条,无妻无后,心情很不好,一个人饮起酒来。酒后为发泄自己心中的郁闷和怨愤 ,范某到本村中心东西街路北的辛某家,将其墙外的草垛用打火机点燃 ,火势借着风力,引燃其他四处草垛,并烧坏部分供电高压线以及辛某家的电线和电表盒,后大火被闻讯赶来的村民扑灭。范某见前次放火没有引起很大的破坏,觉得不够解恨,在大年初一零时、2时、17时,再次用打火机放了三把火,将本村其他三户村民家打麦场的草垛点燃 ,后大火均被赶来的村民扑灭。大年初一当晚,范某被本村群众扭送到当地派出所。
岚山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范某在村民居住密集地放火,虽未造成严重后果,但危害公共安全,判决范某犯放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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