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讯 昨天,省教育厅出台《关于2014年规范教育收费治理
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有偿家教、
择校收费、教辅材料收费等乱收费情况都做了明令禁止,并出台了相关措施坚决予以打击。
杜绝“以分择校” 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部署,教育部门今年将集中开展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专项整治,把治理中小学补课乱收费与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深入实施素质教育、全面实现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有机结合,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订治理工作方案。要抓住假期关键节点,集中开展专项督导检查。要把“课堂内容课外补”、学校组织参与有偿补课、教师在社会培训机构对学生有偿补课、学校通过社会培训机构变相开展有偿补课、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组织有偿补课等问题作为治理工作重点,强抓落实,务求实效。
对义务教育段的择校难题,《意见》明确规定,将以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手段,逐县(市、区)、逐校开展择校乱收费问题排查。严禁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和学校以任何名义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费用,坚决查处以捐资助学、借读等任何名义变相择校乱收费行为,切实解决“以钱择校”问题。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均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举办或参与举办各种培训班选拔生源,坚决杜绝“以分择生”的行为。逐步减少特长生招生学校和招生比例,不新增审批体育、艺术、科技等特长生招生学校。抵制招生过程中打招呼、递条子等不正之风,坚决拒绝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不良行为。从2014年秋季开学始,新入学的择校生不得享受优质高中指标。
高中择校生今年全取消 《意见》规定,2014年,每所学校招收择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本校当年招收高中学生计划数 (不含择校生数)的10%,为全面取消普通高中择校生打下坚实基础。严禁在择校生外以借读生、自费生、复读生等名义高收费招收学生。记者从市教育局获悉,我市从今年开始已经全面取消高中择校生,治理高中择校步伐已经走在了全省、甚至全国的前面。
《意见》表示要严格各级各类学校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项目审批,禁止将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围内的事项纳入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将图书馆查询和电子阅览费、午休管理服务费、课后看护费、自行车看管费等作为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事项。义务教育阶段服务性收费“午休费”项目自2014年9月1日起不再收取。 (记者 臧旭平)
[编辑: 张珍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