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于女士在网上花费580元订购了一款电子催眠仪,三天后收货,她发现收到的电子催眠仪与企业网站的宣传图片不符。该网站在网上承诺7天内无条件退货,李女士先后两次拨打网上所留的电话,售后服务人员坚决拒绝退货,后来干脆连电话都不接了。李女士将此事投诉到李沧区消保委。
李沧区消保委的工作人员接投诉后,找到了企业在网站上宣称的实体地址:青岛市李沧区重庆中路1009号查找青岛某贸易有限
公司,但是在网站宣称的地址上根本就不存在这个公司。
工作人员对李沧区重庆中路1009号周围的相关单位进行问询,也没有知晓这个单位的。工作人员将调查情况向于女士反馈后,于女士非常后悔在网上购买这一产品。
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
网购必须慎重,尤其对待企业自已在互联网上设立的对外宣传,没有第三方信誉担保,一旦企业不守信用往往给消费者造成伤害。出于安全考虑,对待此类网站上进行宣传的企业,建议消费者可以到企业实地地址管辖地的工商部门查询登记和经营情况,避免损失。记者 郭冰 通讯员 李涛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