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本月起,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正式试点
以房养老。不过,从公开资料可查,试点以来,效果并不十分理想。前期参与保监会征求意见的太平洋保险、合众人寿保险等几家公司均未申报以房养老产品。对很多岛城市民来说,最关注的还是青岛的以房养老现状和进展。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调查,发现目前岛城暂未出现以房养老产品,而业内人士及老人们对这种产品的前景也并不看好。此外,现在居家养老仍是最主要的养老形式,当然,作为以房养老最原始雏形,不少老人也在通过租售自有住房的形式补贴养老金。
现状:
青岛暂无以房养老产品 6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了《中国保监会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凡是60周岁以上拥有房屋完全独立产权的老年人均可参与投保,试点期间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这意味着备受关注的“以房养老”商业保险正式开闸。未来两年,北京、上海、广州、武汉4个城市将成为“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城市。
“目前青岛还没有此类产品推出。”青岛保监局相关负责人袁本刚告诉记者,“以房养老”政策试点已经展开,但是青岛并不在首批试点范围内,“虽然很多人非常关注青岛以房养老产品推出的时间和进展,但现在来看,不在政策的试点范围内,所以还没有任何动向。”中国人寿保险青岛分公司相关负责人邓伟也表示,公司目前在青岛还没有推出 “以房养老”的商业保险,分公司暂时也没有接到任何筹备的通知。
青岛养老模式“9064” 据青岛市老龄办调研处处长王少梅介绍,目前我市养老模式是 “9064”,“以房养老”商业保险这种形式还未出现。“所谓‘9064’实际就是三种主要养老模式的占比。”王少梅解释说,目前居家养老是最主流的养老模式,即老人跟子女一起生活,或者老人自己独居,部分人会请居家保姆、看护照料,这部分老人能占到约90%。
有数据显示,预计到2015年末,我市60岁以上户籍老年人将达到160万人,占户籍人口的比例将达20%左右,仅靠居家养老显然不够,青岛市发展养老服务事业的任务十分艰巨。王少梅称,现在越来越多的老人选择社区养老,如在社区设置日间照料中心,为老人送午餐、晚餐上门,这种养老模式能占到约6%。青岛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市双拥办主任张国胜做客民生在线时透露,今后两年将建设社区日间照料中心520个,到2015年,社区日间照料服务覆盖100%的城市社区和50%的农村社区。
占比约4%的养老模式是机构养老。据了解,受费用、居住条件、护理水平等因素影响,目前老人选择机构养老的占比还较低。青岛市民政局党委副书记、市双拥办主任张国胜称,到2015年,全市养老机构床位总数达到5万张,形成南北规模适度,中低档次比例合理的结构布局,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达到32张,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的入住需求。同时,还将大力发展医养结合养老机构,将失能老人纳入长期医疗护理保险覆盖范围。
另类以房养老:
售房、租房、赠房换养老 所谓“以房养老”,即指拥有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产权抵押给金融机构,由相应的金融机构对老人的年龄、预计寿命、房屋的现值、未来的增值折旧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后,将其房屋的价值化整为零,按月或按年支付现金给老人。老人在获得给付金的同时,将继续拥有房屋的居住权,当老人去世后,相应的金融机构对房屋进行销售、拍卖,所得用来偿还贷款本息。
虽然目前岛城并没有这样的保险产品,但另类的“以房养老”大量存在。“根据我们的调查了解,老人一般都想把房子留给子女,甚至不乏用赠房换子女来养老的事例。”青岛市老龄办调研处处长王少梅表示,还有不少老人把自己的住房租售出去,用租金、售房款养老以及帮助子女。
青岛弘宇老年公寓吴院长也表示,在公寓里常年居住的老人中,出售自住房的老人比较少,但是出租自住房以及把房子赠送给子女的老人很多,这样不仅能补贴自己的养老金,也能给子女减轻负担或者给子女一些经济上的帮助。
人物:
刘大爷
赠房后住进闺女家 79岁的刘大爷在两年前住进了大闺女家,自己的住房则送给大外孙做婚房。“老伴过世早,这几年多亏大闺女细心照顾。外孙到了结婚年纪却没房子,看闺女一家那么辛苦我心里也难受。我自己住个套二房子也没什么用,所以干脆把房子给了外孙,我搬到闺女家住。”刘大爷告诉记者,自己有4个儿女,孝顺程度确实不太一样,大闺女是最体贴孝顺的一个。其实作为一名退休教师,刘大爷每个月还有3000多元的退休金,在养老金方面根本不愁,但是刘大爷说,人老了最想身边有个伴,“我用一套房子换大闺女一家的细心照料这也是理所应当。说实话,我都这个年纪了,房子对我来说没啥太大意义了,出租或出售没必要,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我更是没想过,还是给子女吧。”
张大妈
房租补贴养老金 记者在鞍山二路的青岛弘宇老年公寓见到了正躺在床上打点滴的张大妈,已经85岁的她精神还算矍铄。张大妈住的是月租金3000元的大套间,里面双人床、沙发、桌子、橱柜、厕所、厨房一应俱全,总面积有二三十平方米。据张大妈介绍,自己有4个子女,生活条件都挺好,就是平时太忙没时间照顾她,所以她干脆住进老年公寓,这里有专人照料,还有很多人聊天,比家里好多了。
“我自己没有养老金,虽然儿女生活都挺好,不在乎帮我拿养老的钱,但是当妈的不想给他们添负担。”张大妈说,自己在宁化路有一处套三的住房,现在租出去每个月能有2000多元的收益,和老年公寓的租金差不多能抵消。当记者问到将来怎么处置,会不会抵押给保险公司时,张大妈表示,“我听不懂什么叫以房养老,我也用不着弄这个。等我不在了,房子留给孩子们,让他们自己看着处置。那房子迟早是要拆迁的,留着好。”
刘秀云
卖房住进养老院 81岁的刘秀云如今也住在老年公寓里。当记者一提“以房养老”四个字,老人就笑开了,“我不知道啥是‘以房养老’,反正我先是把房子租出去了一段时间,后来干脆卖掉了,现在住在老年公寓挺好,打算一直住下去。”刘秀云告诉记者,老伴去世得早,孩子们成家后她就剩一人住在李沧一处60年代的老房子里。虽然几个孩子条件都很好,也喊她过去一起住,但她觉得自己上年纪了,一方面不想给孩子们添乱,另一方面也不习惯孩子们家里特别干净甚至豪华的生活,所以最终选择住进老年公寓。
“在搬进来前,我把自己的房子出租了,每月租金约1500元,养老院每月收费1450元,两块儿正好抵消了,我每月元还有两三千元的退休金,用来买药或住院啥的,自己没负担,孩子们也没负担。”刘秀云介绍说,住了半年后,她感觉老年公寓不错,就把老房子卖了35万,分给了几个孩子,“现在彻底没心事了,每个月的退休金足够住老年公寓了。”
看法:
“以房养老”有点难 采访中,不少老人以及业内人士对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前景都不看好。“房子目前还是普通家庭最大的不动产,但凡有其他养老途径,老人都会把房子留给子女。”青岛市老龄办调研处处长王少梅认为,我国老人除了医疗、护理外,其他养老成本相对较低,我国对子女的赡养义务也有明确规定,所以老人抵押房产的需求会较小。
58岁的董先生则表示,现在房子的产权只有70年,扣除买地和建房时间,房屋的实际产权年限大都为60年左右。“我那房子都住了几十年了,如果抵押给保险公司,很可能我人没走,房子年限已经到期,到时会怎么处置?我往后的生活要怎么办?”董先生认为,就目前的情况看,“以房养老”商业保险问题很多,他一般不会考虑。
另有业内人士公开表示,这项工作的最大障碍在于对国内房地产价格下行风险、人均预期寿命难预测等。对银行、保险公司等机构来说,时间越长风险越大。而且,按揭结束后,如何将抵押房产变现,对于金融机构来说也是一大考验,可能积累成巨大风险。
(记者 王婷)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