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卫生计生委10日的新闻发布会介绍,目前我国除西藏、新疆外的29个省 (区、市)已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截至5月31日,已有27.16万对单独夫妻提出再生育申请,24.13万对获得批准。然而,新华社记者近日在北京、上海、深圳、合肥等地采访发现,由于不少母亲头胎选择的是
剖宫产,一些女性虽符合生育政策,却已不具备生育条件。
剖宫产的缺陷很多,危险性很大,特别是对于生二胎来说,如果子宫伤口愈合不好,容易发生大出血。即便是愈合好的子宫,协调性也将远远不如完整的子宫,宫缩也会相对乏力,再次妊娠极有可能发生子宫破裂、产后出血、前置胎盘等问题,继续妊娠或人工流产刮宫时,易引发大出血、子宫穿孔等风险,甚至威胁生命。
而即便不再生育二胎,剖宫产本身带来的伤害也不容忽视。郎景和2011年在《中国实用妇科与产科杂志》上发表学术论文称,据国内资料报道,剖宫产产妇的死亡率是自然分娩的2倍以上,国外文献甚至报告有7至10倍之高。除内外科合并症外,与手术直接相关的死亡占30%左右,边远地区更高。
可是剖宫产的缺陷和风险如此之大,为什么在我国生育剖宫产率却高达46%,非医学指征剖宫产高达24.6%,远远高于世界卫生组织建议的15%比率,在世界上处于“绝对领先”的水平呢?答案也许很简单,因为剖宫产的一项优势便令其“瑕不掩瑜”——价格!
在我国,自然接生费多年没有调价,仅为178元,而剖宫产的收费却超过千元,甚至高达上万元,而且对于医生来说,剖宫产相较于自然分娩也更加省时省事,再加上很多产妇家属对于生子的“良辰吉日”有要求,于是医院与产妇,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你情我愿之下,剖宫产的“性价比”自然就远远高于了自然分娩。
于是,
利益驱动与迷信观念等综合因素的影响下,我国剖宫产率居高不下也就 “顺理成章”了,可在这“顺理成章”之后,产妇的人身安全与生育权利又有谁来保护呢?
显然,对于居高不下的剖宫产率,我们需要的不仅仅是医生的良心和医院的自律,也不能仅靠媒体的宣传,立法部门、各级政府卫生部门更应该切实担负起责任来,采取措施禁止和限制医院进行非医学指征剖宫产。
生命的尊严,永远也不应该由利益来衡量,提倡自然分娩,其实就是对于生命尊严的最初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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