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天子湖镇西亩敬老院被指虐待老人。微博爆料人称:“老人左小腿烂到生蛆,露出一截乌黑的骨头,肢体被偷偷埋掉。其他老人家属看到,才送医治疗。敬老院护工辩解说老人的腿没办法清理,医院拒收。”
敬老院本应是给孤寡老人提供些许温暖的“最后一个家”,然而,时常有新闻曝光某些敬老院存在虐待老人的现象。那些敬老院
负责人在回应社会质疑时,多称只是护工的“个人行为”,但其未尽到监督、看护职责,却是铁一般的事实。该事件中,敬老院院长已被停职调查,不知他将如何为这样的
人间悲剧负责?
关于倡导仁孝之风,中华民族自古就有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传世名言。而这所敬老院的院长和护工没能照顾好孤寡老人,反倒是其他老人的家属看不过去,将情况公之于众。由此不难看出,涉事院长和护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尚不如普通人,不知是否有人应为此负用人不当的失察之责?
这些缺乏关爱的孤寡老人,在生活上常常难以自理,没有能力走出敬老院,同时又缺少向其他人求助的意识或途径,受到虐待也不得不忍气吞声。像林金凤老人这种情况,肯定不是一两天就恶化成这样的。敬老院的经营,不是只给老人提供食宿,还要保养好老人的身体,并尽可能满足老人的精神需求。为此,我国的各类敬老福利院,都应当建立起采集老人意见、主动检视问题的常态机制,并以开放的管理方式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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