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雄葛中科的生前照片。(资料图片)
半岛都市报7月 11日讯(记者 徐新东 刘鑫 张强) 救人英雄葛中科先后被评为
莱西市、青岛市“
见义勇为模范”称号,7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按照《
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批准他为烈士。
今年2月16日下午2时许,五名孩子在莱西市店埠镇葛家泊村北的水塘边玩耍时,其中两人不幸落入池塘的冰窟内,发现险情后,69岁老人葛中科跑了过去,立即跳入水中对两名孩子进行营救,两名孩子得救了,但老人却因体力透支导致心力衰竭而壮烈牺牲。7月11日下午,莱西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民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 ,为其家属颁发烈士证书,并发放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共计1380350元。
葛中科是莱西市店埠镇葛家泊村一位农民。2月16日下午,葛中科在离家不远的一块田地里,把晒干的萝卜缨子收集起来,准备拉回家喂羊。突然旁边池塘里传来孩子们的呼救声。原来,村里五个小学生在池塘边玩耍,其中两个小女孩踩着池塘的浮冰捡冰块时,浮冰破碎,当即落入了冰冷的水中。听到呼救声的葛中科连收萝卜缨子用的叉子都没来得及放下,就跑到了池塘边。此时,两个孩子正在水里挣扎,葛中科用叉子救起一人后,为救另外一人跳进了水里……葛中科在冰冷的水中坚持了近10分钟,直至把两名溺水女童全部救上来。孩子们最终得救了,葛老汉却因为体力不支溺水身亡。
“老人的义举让人钦佩。”莱西市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李俊亭告诉记者,葛中科的家属为葛中科提出烈士申请之后,他们安排工作人员按照《烈士褒扬条例》规定来到事发地点了解情况,并调查核实。经过深入调查,葛中科老人的事迹符合烈士申报条件,事后他们拟定出莱西市民政局关于申报葛中科同志为烈士的调查报告,之后,他们将该报告提交到青岛。后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向山东省人民政府请示申报葛中科为烈士。7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复,按照《烈士褒扬条例》有关规定 ,批准葛中科同志为烈士,其家属享受烈士遗属有关待遇。
李科长还介绍,下一步莱西市民政部门将按照相关规定,向葛中科家属颁发烈士证书,并发放烈士褒扬金和一次性抚恤金。根据相关规定计算,葛中科的烈士褒扬金为808650元,一次性抚恤金为571700元,共计1380350元。据李科长介绍,这部分款项也会按照规定发放到葛中科家属手中。另外,根据莱西市民政局统计,从2000年至今,葛中科是莱西市第五位被评为烈士的市民。
“社会各界都很关心我们,现在我爸爸被评上烈士,我们很知足,也通过你们谢谢社会上所有关心我们的人。”老人的儿子葛正华说。
记者感言 平凡的人生,大写的“人”字 葛中科舍己救人的壮举是一种正能量,令人钦佩,他的举动也因此感动了一批又一批的人。葛中科去世之后,全村人聚到水塘旁为他送行,以前一起当过兵的老战友为他竖起大拇指,莱西市各级党政机关、学校 、社会团体也都掀起向葛中科学习的热潮,葛中科的举动赢得了社会的认可。
葛中科烈士的奋勇一跃 ,将一个大写的“人”字永远印刻在了我们的记忆中。这个一生平凡普通的老人,在瞬间化为一座令人仰视的高山。葛中科烈士的壮举,体现出这个社会应有的核心价值观,再一次让我们看到,一个人,不管年龄和能力大小,都可以为他人、为社会作出有益的事情。在别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只要我们愿意挺身而出,主动伸出自己的援手帮人一把,我们同样会实现自身的价值,也同样会得到社会的认可。
正如央视在评论中说的那样:用自己的牺牲,换取他人的生命。按照中国人自古传承的价值观,见义勇为的最高境界,就是舍生取义。大部分人很难遇到这样的抉择。普通人要做的,是尽举手之劳,行点滴之善,力所能及地帮助身边人。这样的善意汇聚起来,社会将变得更美好。虽然葛中科老人走了,但他的凡人壮举将被后人铭记、传承并发扬光大。记者 徐新东 刘鑫 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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