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报讯 在青岛某高校读书的王某发现学校游泳馆的更衣室管理较松,不少柜子没有上锁,于是从去年8月至9月期间,他多次在更衣室内盗窃同学的手机和现金。
王某今年26岁,去年案发时是青岛某高校的一名学生,平时喜欢到学校的游泳馆游泳。去年夏天他去游泳的时候,发现自己没带毛巾,于是在更衣室内想找一条借用。原本他只是尝试性地拉一下他人的衣柜,没想到不少衣柜能直接打开,王某随机选择了一个,将柜子中的毛巾拿出使用,就在王某准备将毛巾再放回柜子时,发现柜子中还有手机和现金,于是他趁人不备,将柜子内值钱的东西“顺”走了。
事后见学校也没有什么动静,王某又用同样的方法多次盗窃。一个月的时间,王某从游泳馆更衣室和学生宿舍共盗窃了7部手机以及上千元现金。直到去年9月底的一天,王某被警方抓获。经清点,王某盗窃的现金、手机等共价值1.6万元。近日经崂山法院一审判决,王某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记者 王婷)
[编辑: 朱贵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