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救人溺亡难寻被救者 "见义勇为"该咋申请

2014-07-16 09:10   来源: 半岛网-城市信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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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于7月15日A14版报道了王波向记者反映哥哥王全因下海救人而溺水身亡的事情,当事人的家人希望能够找到当时被救助的两人出来作证,来给王全申请“见义勇为”称号。7月16日,王全的家人继续向本报求助,询问记者如果找不到两名被救助者,是否还有其他方法能够帮助王全申请“见义勇为”称号。7月16日下午,记者就王全的情况咨询了崂山区综治办。

  崂山区综治办的工作人员王先生给记者指出,本次事件中王全申请“见义勇为”称号最大的难度来自于取证困难,“找不到被救助者,没有人能够证明事情发生的真实性。直到14日,警方给我们反馈的消息是目前只找到了一名目击者,但是这名目击者看到的更多是后面大家如何救援溺水王全的,而对前期王全的救人情况描述的并不清楚。”

  同时,王先生也给记者解读了申请“见义勇为”称号的原则和流程。“申请‘见义勇为’我们一直秉承的是‘谁举荐谁取证’的原则,不管是当事人、当事人亲属还是公安机关,都可以向我们提出申请,但是证据应该由申请人负责提供,然后由公安机关调查证据的真实性,落实之后再形成书面材料递交给我们。公安机关在这个过程中会依照刑事案件的调查流程来处理,以确保事件的发生情况真实可靠。如果情况属实,在我们崂山区综治办这边评定‘见义勇为’成功,我们会向其家属发放奖金。”王先生也对这次事件中王全评定“见义勇为”称号提出了几点建议,“毕竟一两个目击者还并不具有足够的说服力,想要确凿的证据还是应该被救助者自己站出来为当事人说句话。通过媒体的力量,也希望有更多当时看到情况的人及时配合警方取证。一般一年之内取证都是有效的,特殊情况下也可延至两年。”记者 孙雅琴

   (来源:半岛网-城市信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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