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7月20日讯(记者 张永平) 记者近日从
日照市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住房公积金新年度的缴费基数将调整,最高限额调至 10986元,最低限额调整为1350元,分别比去年同期增加1005元和130元。
据悉 ,按照《日照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上限为市统计部门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省政府公布的本市最低工资标准。据此,日照市2014年7月~2015年6月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最高限额为10986元,最低限额为1350元。
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月缴存基数为职工上年7月份至本年6月份工资总额的平均数。为计算、审查方便,可采用本年度6月份个人工资总额作为月缴存基数。
日照市职工个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执行12%。单位按照规定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需由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工会讨论通过,提出降低比例申请,并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降低缴存比例(原则上最低不低于5%),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原降低比例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差额。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孙孟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