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晚10许,市区琅琊王路与开阳路交会处银雀尚城小区外侧的公共
停车场上,因为车辆停放问题部分
业主同管理人员发生了争执,甚至上升到了拳脚相向;22日上午8时许,家住银雀尚城小区的网友“东”通过本报热线QQ群反映了此事。目前,民警已介入调查。
夜晚停车起纠纷 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市区琅琊王路与开阳路交会处银雀尚城小区外侧的公共停车场,只见不少车辆正按顺序通过两侧的道闸进入。“昨晚10点左右,听到楼下有吵闹声,后来双方还动了手,有个人还被打破了头。”业主王先生说。
“小区外侧周围是商铺,商铺的前侧是小区的公共停车位。”王先生说,今年3月份,停车场上突然建了两个
收费岗亭,安装了车辆进出的道闸并在周围设置了隔离墩。“后来他们在小区每栋楼上贴出通知,说物业已经将外侧停车场交给他们管理,我们才知道物业将停车场承包给了这家安防服务公司。”王先生说。
“虽然在小区贴出了通知,但开始并没有进行收费。”21日开始突然收费,引起了部分停车业主不满,“昨天晚上几名业主过来放车时遭到阻止,便与现场管理人员发生了纠纷。”
“未经小区业主同意,物业有权把小区外围的公共车位承包给个人办收费停车场么?”王先生疑问道。
我们是经授权的 随后,记者来到了负责此处停车场管理的临沂有爱有帮安防服务有限公司。“我们管理此处是经小区所有商铺业主授权的,而且与小区物业是有合同的。”该公司的张经理说。
据张经理介绍,附近都是商业区,一共173个停车位,除了划给商铺业主的,剩余的也就是70来个。此处以前无人管理,不但车辆乱停,而且经常发生车辆被砸、财物被盗的现象。“后来商铺的业主都去找物业,物业无法解决,就找到了我们。”张经理说,今年3月份他们进入后,就在此处建立了道闸门,安装了隔离墩,并加派了8名工作人员24小时巡逻,“虽然我们已申请了停车收费,但还没有实施,这么多过来停车的,我们也不知道谁是小区的业主,所以我们要求业主到小区物业办理一个门卡。”
对于昨晚,张经理称,他正在办公室值班,突然听到报告有人以业主的名义把停车场周围的设施给砸坏了。“当时我们过去问为什么?突然一群人上来就打人,把我的头都打破了,接着我就打110。”张经理说,“我们是受部分业主和物业公司的委托过来管理的,目前为止已投入50多万元,到现在也没有任何收益,一年还要交8000元承包费,而且放在停车场里的车辆被刮碰了也来找我们,所以我们也很冤枉。”
对外承包为了管理 小区物业的解经理称,“此处停车位是属于全体业主的,但我们对外承包是为了更好地管理。”原来此处商业进驻的经营户不多,后来越来越多,停车位就无法满足要求。“小区内平均一户一个多车位,应该够用,但许多业主为了逃避收费,就都停在了外侧;附近小区的、到附近广场游玩的都来停车,有的业主甚至停好几天,导致商铺连门都开不了。”
解经理告诉记者,“小区业主要求我们加强管理,这就需要加派人手或者成立部门。小区物业费都收不起来,我们没有条件增加人手。”考虑到各种情况,于是他们就将此处承包了出去,“现在小区已经选举了准业主委员会,但至今还没有正式成立,据当时的情况,这么多业主我们无法一一通知,于是今年3月份,我们贴出了通知,承包费一年8000元全部用于小区建设。目前他们只是管理,并没有进行收费,从管理情况看,效果是好的。”
律师说法: 沂蒙晚报特邀律师姜涛称,关键看场地,是否属于业主共有部分,如果是,那么改变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或者处分共有部分使用性质,应有业主共同决定。根据最高院的解释2009,7号,第十四条,建设单位或者其它行为人擅自占有处分业主共有部分,业主作为权利人,有权通过法院确认其处分无效。(记者赵泽军 实习生赵倩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