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宁夏路附近,一名环卫工正在高温下工作。 记者 高绪亮
到了炎炎夏日,单位到底有没有按规定发放
防暑降温费?7月,本市展开
劳动用工专项检查,防暑降温费发放情况成为本次检查的重点。7月29日,本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检查到李沧区一家服装企业时,发现该企业在发放防暑降温费问题上存在诸多“疑点”,现场给其下达了调查询问通知书。
一个降温费,说法好几种 7月29日上午,青岛市劳动保障监察局、李沧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的执法人员来到李沧区郑佛路的一家服装厂,检查防暑降温费发放及劳动用工情况。
“我们是劳动监察执法人员,请问你们上个月的防暑降温费发了没有?”见到该企业分管人事的负责人范经理后,执法人员首先表明来意。对于突如其来的检查,范经理显得有点“蒙”。见这名经理并不很懂发放情况,执法人员希望以“证据”说话。“这样吧,请你联系你们企业财务部门,把发放明细打印出来我们看一下。”
在其人事负责人去取材料期间,为进一步调查企业劳动用工的实际情况,执法人员来到车间对企业的一线员工进行询问。在车间里,记者看到,这家服装厂对员工采取的降温措施还可以,有大桶水和风扇,车间内的温度显示29℃。不过,员工对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情况说法却不一样。在询问防暑降温费的发放情况时,多数员工表示“是新来的,不了解情况”,其中有两名员工表示“发过”,但一名员工说“每个月发15元”、另一名员工说“每个月发100元”。
15分钟后,从财务回来的范经理回复执法人员,财务人员不在,而且今年6月的工资他们还没发,所以今年的防暑降温费还没列进来 ,应该在这个月发工资的时候把防暑降温费列进来 。因为该企业的财务人员不在,执法人员最后决定,按照程序对其下达调查询问通知书,责令其准备好相关材料,限期到李沧区劳动保障监察局接受调查。
执法力量有限查处有难度 据介绍,2006年,山东省下发《关于调整企业职工夏季防暑降温费标准的通知》。“对防暑降温费发放情况的检查,对我们执法部门来说有一定的难度,首先我们执法力量有限,就李沧而言,我们相关执法力量大约有20人,但负责的企业有4000余家 。”李沧区劳动保障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另一方面,举报这方面的企业职工数量也不多,所以发现违规点的线索也不多,造成了查处的难度。
记者了解到,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标准发放防暑降温费的,由县级以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罚款。
执法人员表示 ,如果劳动者发现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举报可以用匿名,执法部门对举报者的个人信息会予以保护。市劳动保障监察局举报投诉电话:82670331,区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投诉电话为:市南区 68896007 、市北区83902705、李沧区84616606、崂山区88978673、黄岛区(原胶南市)86116363、城阳区87868123、开发区86896513、即墨市88531461、胶州市82205962、平度市88321809、莱西市 66030151 、保税区86766803。记者 张同顺实习生 吕慧敏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