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 黄俊凯 通讯员 张静) 近日,
珠海路街道办发放了2014年计划生育特别扶助金,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此次,在55名
扶助对象中,独生子女死亡的有36人,伤病残的有19人。按照青岛市计划生育有关规定,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的发放对象主要分为两大类:一是对计划生育家庭中,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的补助;对于计划生育家庭中,独生子女出现伤、病残达到三级以上,未再生育或合法收养子女的夫妻,给予每人每月300元的补贴,该项资金发放至独生子女死亡或康复后为止。
据了解,2014年珠海路街道计划发放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资金共计294900元,目前已发到55名扶助对象手中。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