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反贪局长被"反调查" 多项违纪行为已查实

2014-08-05 07:18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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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2岁的长春市反贪局长李晓明,正在接受违纪调查。举报者翟学军,是其经手案件当事人齐屿的丈夫。齐屿涉及海南多宗土地交易。妻子被捕后,翟学军启动针对办案人员的“反调查”。调查发现,从2012年到2013年底,长春市、区两级检察院的办案人员赴海南等地查案,多次接受与齐屿案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证人郭昆代付旅游、吃住等费用。记者近日从长春市纪委和吉林省检察院获悉,李晓明的问题正在进一步调查。李晓明本人回应,除了查实的违规,他并没有受贿。

  媒体介入引发反响

  翟学军多次飞到海南,了解齐屿案的案情。2013年,中国青年报记者刘万永介入。今年2月12日,刘万永的追踪报道《长春市检察官海南办案之旅》,引发极大反响。刘万永核实了李晓明等办案人员坐头等舱,住五星级宾馆,由齐屿案利害关系人郭昆支付住宿费的事实。

  翟学军向记者提供的证据显示,从2012年5月开始的一年半时间内,齐屿案23名办案人员16次到海口、三亚、深圳、北京、大连等地办案,涉嫌违规和超标支出。

  发票等证据显示,郭昆的公司多次为办案人员订机票和支付房费。

  纪委查实违规行为

  李晓明“海南办案之旅”曝光后,引起最高人民检察院、吉林省检察院、长春市委和长春市纪委的重视。

  4月22日,长春市纪委向翟学军通报初步调查结果,一共查实齐屿案办案人员9次违规消费 、超标准报销等问题,重点查实了李晓明带队办案那次。

  经查,2012年10月29日,李晓明带领长春市检察院侦查一处干警王岩、徐伟卓、长春市高新开发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柯建甬等到海口市澄迈县进行调查取证。

  徐伟卓事先电话联系澄迈县鸟语林房地产开发公司法人代表郭昆手下员工孙书阳,请其帮助预订酒店。10月30日,李晓明一行3人飞抵三亚,当日下午乘车到海口入住西海岸温泉度假酒店。

  调查结论指出四点:李晓明、柯建甬乘头等舱,李明知票是与齐屿案有经济利害关系的郭昆所订,没有反对并少支付4202元,构成违纪;李晓明等人接受可能影响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构成违纪;李晓明等人少支付住宿费用,让与案件当事人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企业承担部分费用,构成违纪;市、区两级办案人员在16次出差中,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的就有9次,没有厉行勤俭节约,“违反规定财经纪律,次数较多,性质严重。”据《京华时报》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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