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4日讯(记者 朱薪雨 实习生 栾英杰) 4日,记者获悉,岛城发布《
青岛市城市
绿地养护管理技术质量规范》和《青岛市城市绿地养护管理标准》,均面向市民征求意见,市民可登录青岛政务网发布相关看法。根据要求,对绿地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用水车浇灌树木时,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
记者了解到,根据规范和标准,对于城市绿地,各种植物种间、株间生长协调,无死树、枯枝、残花 、败果。病虫害控制在可控范围内。无大型、恶性、缠绕性杂草;无明显影响景观面貌的杂草。一、二年生草花花后失去观赏价值的应及时更换。
在进行浇灌时,应根据本地气候特点、土壤保水、植物需水、根系等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浇水。浇水前应先检查土壤含水量。浇水树堰高度不低于10厘米,树堰直径,有铺装地块的以预留池为准,无铺装地块的,乔木应以树干胸径10倍左右,并保证不跑水、不漏水。需要特别注意的是,用水车浇灌树木时,进行缓流浇灌,保证一次浇足浇透,严禁用高压水流冲毁树堰。喷灌时应开关定时,专人看管,以地面达到径流为准。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刘晓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