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强拆死亡 不宜轻言申报“烈士”

2014-08-11 09:13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小字体大字体

  文/张贵峰

  8月1日,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八家子村征地拆迁过程中发生了一起惨案。执法大队与村民发生冲突,龙潭区城管执法大队大队长邵罡在冲突中身亡。有媒体报道说,官方打算追授邵罡二等功以及上百万补偿款,当地宣传部门随即否认了这个消息,并表示,目前只是打算为殉职的邵罡申报烈士。消息一出在网上引起了一些争议。(8月10日中国广播网)

  虽然当地官方强调“只是打算为殉职的邵罡申报烈士”,但“申报烈士”的消息依然在网上引起争议,从法律角度来看,显然首先与这起“城管执法冲突”事件的法律认定密切相关。比如,上述城管征地强拆本身,是否是真正严格的合法执法?在具体执法过程中,除了村民暴力抗法,城管人员自身是否也同样存在非法的暴力执法问题?

  而从目前媒体报道来看,当地的城管执法在上述两个方面,无疑都存在不少值得推敲的疑点。比如,据村民代理律师介绍,“拿2012年政府下的裁决书,已经无效了,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实际法院强制执行是违法的”。如果律师所述属实,那么当地城管强拆执法显然确实可能涉嫌逾期“无效”。

  另一方面,作为一起导致人员伤亡的“城管执法冲突”事件,事实上已构成刑事案件,而在法院审理判决之前,该刑事案件中城管与村民之间的是非曲直、责任归属,显然仍处于“尚未确凿定论”状态。在这背景下,无论是城管的强拆执法本身还是具体执法过程,都存在合法性疑问,当地政府先入为主地急于“打算为邵罡申报烈士”,无疑非常不妥。

  事实上,如果进一步认真仔细推敲一下有关“烈士”的定义和评定标准,又会发现,即便上述城管执法不存在合法性问题,也并不等于相关的城管人员就一定完全有资格担当得起“烈士”这一荣誉称号。“烈士”不仅是一个法律意义上,更是一个具有丰厚道德内涵和崇高精神价值的概念和称号,并不是所有“因公死亡”都能够被称为“烈士”。而以这样的“烈士”内涵和标准来审视,上述强拆事件中死亡的城管人员,是否当真足以和应当“堪为楷模”尚存疑问。在这背景下,如果当地政府一定要为其申报烈士,不仅会引发舆论的争议,恐怕同时也会在无形中损害贬低“烈士”称号原本应有的崇高道德价值和精神境界。

  

半岛网辣蛤蜊评论(http://news.bandao.cn/lagala/)原创作品,转载请注明来源。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版权稿件,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转载,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推荐

房产 | 旅游 | 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