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刷卡套现后撤销骗钱近10万 获刑两年六个月

2014-08-11 14:0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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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半岛都市报8月10日讯(见习记者 孙亚林 通讯员 苏瑞  王晓) 以几百元的手续费为诱饵,到有POS机的小超市要求套现,随即秘密取消交易,一男子伙同同伴以此种方法在日照诈骗近10万元。近日,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被告人王明(化名)因此被判两年零六个月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六万元。

  2013年10月,日照多家商户老板到公安机关报案称,有人到自己店里要求用POS机刷卡套现,但随后发现所刷款项并没有到账。公安机关经过调取监控录像,并对宾馆登记人员进行排查,最终将被告人王明抓获。到案后,王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

  原来,王明是福建人,平时没有正当职业。一次偶然的机会,他得知了一个无需费力便可来钱的“好营生”,那就是用信用卡套现后再取消交易。2013年10月,他们来到日照,得知其所住宾馆附近的一家小超市有POS机,可以刷卡套现,两人便在超市买了不少东西,并许诺给老板手续费,老板同意为两人刷卡。随后,他们让老板刷4万元 ,刷完后,老板便带着王明的同伙到银行取钱。两人走后不久,仍留在店里的王明便对看店的老板娘称自己要查询下卡内余额,老板娘没有在意,便让王明在POS机上操作。通过技术操作,王明将刚刚的业务撤销,随后溜之大吉。然而,超市老板将4万元钱交给王明同伙后回到店里,却迟迟未收到王明等人在其POS机上所刷4万元钱的到账短信。通过查询,他才知道,在自己为他们刷完卡后不久,这笔交易即被撤销,老板方知自己被骗。利用此种手段,王明等人在日照骗取多名商户近10万元。

  近日,东港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明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责令其将非法所得退赔被害人。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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