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谋划一年杀害妻子继女 挖6米高深坑埋尸

2014-08-14 08:4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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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相 因卖房款与妻起纠纷怀恨在心动了杀妻之念

  根据手机店店主的回忆,卖手机的人是在附近工作的一名年轻女子,叫什么名字他并不清楚,对方经常到店里买手机充值卡。很快,卖手机的女子被民警找到。这名20多岁的女子名叫张楠,潍坊人。对于手机的来路,张楠解释说是她的男朋友李建国送给她的,李建国在黄岛的一家商场工作,虽然年龄差了10多岁,但是她并不介意,两人很快就发展成了男女朋友。手机是在一次两人为琐事吵架后,李建国为了哄她开心送给她的。

  李建国是谁?当民警拿出刘洪波的照片时,张楠非常肯定,这就是“李建国”。

  案件至此,专案组终于获得了最有力量的突破口。刘洪波确实有重大作案嫌疑 !

  怎样和刘洪波正面接触、如何审讯,现在是一个极为困难的事。前期由于案件调查需要,民警已经数次、长时间和刘洪波接触过。刘洪波本身就有比较强大的心理素质,现在应该已经有非常牢固的心理防线,审讯难度极大。另一方面,刘洪波已经开始“反击”了,在此前的多次调查中,刘洪波屡次朝民警发难,宣称警察找不到失踪的妻女、反倒整天“刁难”他,是“不干正事”、“冤枉好人”,气焰嚣张。另一方面,手机的问题,还只是一个案件的突破口,仍然缺少铁证。

  艰难的正面较量

  2007年1月8日下午,刘洪波被依法传唤到派出所配合调查。这一次,6辆警车鸣着警笛,将戴着头套的刘洪波押送至市北公安分局刑警大队的审讯室,这是案发以来刘洪波第一次走进了刑警的大门。坐在审讯室里,看着面前此前调查中从未见过的民警,刘洪波也隐隐约约地意识到,这次的事,不一样了。

  一场白热化的拉锯战开始了。专门抽调的预审精英民警和刘洪波开始了正面的较量,唇枪舌战,双方互有攻守。刘洪波也是用尽解数抵抗,从拒不承认的负隅顽抗,到沉默不语的消极对抗,甚至撞墙、绝食等都使了出来,情绪激动时,民警问一句,刘洪波扔出十句来反击。

  到了1月9日晚10时许,正处于双方平和的时期时,民警突然抛出问题,“李莹的手机为什么在张楠那里!”刘洪波瞠目结舌,随即面如死灰,终于供认,自己杀害了李莹和李晓琳。

  对于藏尸的位置,刘洪波仍然做了最后的无意义抵抗,一会说扔到大海里,一会说碎尸了。最终,说出了埋在张村河的一处偏僻河岸处。

  精心谋划一年的血案

  2003年,刘洪波和李莹刚结婚时感情很好,后来刘洪波得知李莹隐瞒了真实年龄,虽然心有怨言 ,但对李莹有感情,也就没有深究。直到2005年,李莹表示要做生意,劝刘洪波将位于铁岭路的房子卖掉了。但李莹将钱拿走,却没有做生意,再三追问之下,只得到了钱供给两个女儿开销的回答。两人因此闹僵,对李莹和李晓琳的怨气越发强烈。刘洪波想要离婚,但又不想分出自己的财产,就起了杀心。

  谋划时间长达一年。刘洪波想了很多方法除掉李莹,最终决定用自己的电工专业,电死李莹和李晓琳,并自己制作了作案工具。

  8月31日,刘洪波从路边的劳务市场,花了600元钱雇了两名工人,将两人带到了张村河一处偏僻岸边,拿出自己的电工证,假称是电业局工作人员需要施工,让两人挖一个1.5米长、0.8米宽的坑,至于多深,刘洪波要求两人挖出水来为止,最后,这个坑深达6米,近3层楼高。

  2006年9月1日,这一天是他蓄谋已久的日子,当天清晨,他给了李晓琳钱,让她外出吃早饭,原计划是先除掉李莹,等李晓琳中午放学回家后再除掉她。在李晓琳外出吃早饭后,刘洪波趁着李莹梳妆时,从背后将其电死,然后放在床上。不料,李晓琳吃完早饭并没有直接去上学,而是突然回了家,并发现母亲异常地躺在床上。在趁李晓琳不注意时,刘洪波用同样的方式,将她杀害,也放到了床上。

  之后的事确实如刘洪波所说的那样,他去了城阳,联系了律师,找了修理工,实际上,修理工进屋时,李莹母女的尸体就在卧室,而刘洪波算定修理工不会去卧室,并且还能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家中一切正常的证明。

  没有人知道,尽管没有驾驶证,刘洪波实际上是会开车的。在1年多的时间里,他一直在偷偷学开车。

  在作案当晚下班回家之后,等到次日凌晨,他带着打包好的衣物,开车将尸体运到张村河岸,开始掩埋,直到天要亮时,他仍然没有埋满土坑,他又到市场雇了两名工人,同样的名义,将坑填满。随后将车辆开到李村河底遗弃。

  至于家中换地板革、粉刷墙壁,刘洪波完全是心虚而试图掩盖罪行。每次被警方传唤时,他都会非常紧张,必定会乘出租车到埋尸地点看一眼才放心。

  真凶的沉默

  2007年1月10日上午10时许,专案组刑警、派出所民警、法医等30多名警力,押着刘洪波一起到了埋尸地点。从上午10时开始,民警两人一组轮班,一直到了下午5时许,仍然没有挖到。

  天色已晚,专案组调来一辆多功能车,点亮探照灯继续挖掘。在两个多小时后,终于获取了李莹和李晓琳的尸体。后经上级公安机关DNA鉴定,这两具尸体正是李莹母女二人。

  李晓琳当时虽然只有11岁、正上小学五年级,但身高已经近乎1.7米,学习成绩非常好,跆拳道也非常好,在全市比赛中名列前茅。在挖掘的过程中,刘洪波一直在现场看着,有一句没一句地回答着民警的问题。当裹着床单的李晓琳被缓缓地从坑中吊出来时,现场的民警无一不悲愤。

  此前一直面无表情的刘洪波,此时面如土灰低下头,不敢直视。

  经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刘洪波因犯故意杀人罪,依法被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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