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泽一村支书代领20万赔偿款 索要时只剩10万

2014-08-18 09:19   来源: 齐鲁晚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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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判返还14万,村支书迟不履行

  刘冲说,他多次找到党茂春要回205000元赔偿款,而对方称只能支付10万元。实在没有办法,党秋容起诉了党茂春。

  2014年7月2日,经成武县人民法院审理,党茂金因车祸伤亡,被告党茂春受委托处理交通肇事纠纷,应从交警部门领取205000元,在交钱款时,通过交警部门扣除肇事方垫付医疗费12500元,党茂春处理事故纠纷支出费用5000元,实际领取交通肇事赔偿款187500元,用于支付党茂金医疗费及丧事费共计43112元,仍应剩余144388元,被告至今未交付原告。法院认为,党茂春在没有经过党茂金家属授权和认可的情况下,支付给党茂雨87500元使用,属无权处分,最后判决党茂春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交付党茂金家属144388元,以及党茂金家属已经预交而应由党茂春交付的诉讼费4375元。

  刘冲称,判决生效10日后,仍不见党茂春支付赔偿款,对方仍称只有10万元。8月13日,党秋容向成武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要求党茂春支付144388元赔偿款以及4375元诉讼费。

  记者 赵念东   [编辑: 林永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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