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岛都市报8月19日讯(记者 李保光 通讯员 王洪亮) 捡到
手机后,17岁的王某不仅没有送还失主,反而“破译”失主手机密码,并进入
支付宝,为自己买了手机、手表,并提现1万元。就在窃喜不已的时候,民警找上门将其抓获。8月19日上午,虎山路派出所民警将1万元现金发还给受害人邢女士。
8月17日 ,市民邢女士来到虎山路派出所报案称,她3天前在小区散步时,不慎将手机丢失。“手机丢失后,我试着打了几个电话,但一直处于无人接听状态。”邢女士分析,手机很有可能还没有被人捡到。于是,她就沿着平时散步的路线寻找 ,但始终没有结果。17日上午,再次拨打这个号码时 ,邢女士发现手机已经处于关机状态了。随后,她便另补办了一张手机卡。“这时 ,登录我手机绑定的支付宝发现,支付宝内预存的一万多块钱被人连续7次转走了。”邢女士说,根据查询到的交易记录显示,有人还用她的支付宝购买了手机和手表。随后,邢女士赶紧来到虎山路派出所报警。
接报后,虎山路派出所民警迅速展开调查。经反复询问邢女士,民警了解到一个细节,就在邢女士补办手机卡后,曾有一个陌生电话打了进来。“我推测,这个人很有可能就是捡到手机盗刷现金的人。”邢女士随后将电话打回去,告知对方盗刷他人现金是违法犯罪行为,要对方立刻归还,并称自己已经报警。结果对方说了一声“神经病”就挂了电话。
民警立刻与支付宝客服联系,并迅速掌握了邢女士支付宝的购物支出记录,掌握了嫌疑人身份及在李村的暂住处。8月18日下午,民警在金水路某小区将17岁的福建籍嫌疑人王某抓获。
在虎山路派出所,王某对盗刷他人支付宝、利用他人支付宝购物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从我生下来后,母亲就去世了,父亲常年在外打工,从小跟着爷爷奶奶长大,在初中二年级那年,奶奶去世了。”王某说,2012年奶奶去世后他就辍学了,并于今年4月来到青岛,帮人推销建筑材料。
8月14日晚10时许,王某在小区内溜达时捡到了邢女士的手机。“我自己的手机不好用,正想着重新买一部手机,没想到捡到一个现成的。”王某称,在此后的几天里,她一有时间就玩这部手机,并尝试着“破译”了手机上的图形密码。他顺利地进入手机中的支付宝软件,由于邢女士已将银行卡和支付宝账户绑定,无需密码即可付款消费。所以,王某通过支付宝购买了新手机和手表。见里面还有钱,他又连续将剩余的一万元转入自己账户,提现后藏进床头柜,并多次摸出一万元点一点。王某称,他也害怕 ,被抓后也后悔了,可是后悔没有用了。
记者了解到,目前,王某已经被刑事拘留。警方提醒,如果手机丢失,第一时间应该打电话给银行和第三方支付供应商冻结相关业务,然后找手机运营商挂失手机号码并补办。如果身份证、银行卡连同手机一并丢失,立即向公安机关和银行挂失。万一发生被盗用账户资金的情况,立刻拨打110报警。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