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甲(右)指认抢劫现场。
8月20日,来我市高新区一家企业实习的小朱等人刚刚领到工资回到宿舍,就被人控制并索要银行卡及密码,同宿舍9人共被取走约22000元现金和两部手机。事实上,在这9人中耿某和王某看似也是受害者,却是参与抢劫的王某甲等人的同伙,带头假装交出银行卡和密码,与王某甲里应外合实施犯罪。8月21日,5名嫌疑人被高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全部抓获,目前已被刑事拘留。
同宿舍九人被抢 今年5月份,来自泰安宁阳县的一批职业学校学生到我市高新区一家企业实习,这些学生年龄在16岁至18岁,实习期间按件计算工资,每个学生一个月可以挣到2000元至3000元。
8月20日深夜,这批学生中同住一个宿舍的小朱等人来到高新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报案,称遭人威胁交出银行卡,卡内的工资已被取走。
警方了解到,同宿舍的受害人共有9人,8月20日下午,三名与他们年龄相仿的男青年来到宿舍,待他们陆续回到宿舍后即被这三人控制,对方称“‘借’200元钱用用”,将9人的银行卡收走,并且逼他们说出了银行卡密码。其中一名男子还用烟头烫自己的手臂,掀开衣服露出身上的刀疤吓唬人。为了防止有人报警或与外界取得联系,小朱等人的手机被收起来锁进了橱里子。
得到密码后,展示刀疤的男青年留下看守小朱等人,另两名男青年则去银行取钱。当天晚上7时许,负责看守的男青年把橱子钥匙还给了与小朱同宿舍的王某,并带着同样住在该宿舍的耿某离开。王某打开橱子后将手机分发给大家,发现两部手机不见了。过了没多久,耿某返回了宿舍,并带回了银行卡。
经过查询,小朱等人的银行卡内被取走了2000元至4600元不等的现金,王某和耿某也称自己的卡内各少了2000元。经统计,9名受害人共被取走22000元左右。
俩舍友竟是内鬼 民警连夜展开侦查,受害人提供线索称,作案的三名嫌疑人中有与他们同来潍坊实习的学生杨某,而看守他们的男青年则是耿某的初中同学王某甲。通过进一步走访调查后,另一名嫌疑人的身份确定为王某乙,也是这家企业的员工。
为了详细了解事发经过,民警对每一位受害人分别进行了详细询问。询问过程中,民警发现耿某和王某的回答有问题。26日,据办案民警介绍,现场只有1个人看守,而这一宿舍有9个人,如果进行反抗对方不可能这么嚣张,警方怀疑宿舍内部有“内鬼”。“耿某和王某身材都很高大,对于王某甲的要求他们没有任何反抗,王某甲离开时将橱子钥匙交给了王某,耿某还主动跟着王某甲离开,这些都很反常。”该民警说,在他们对耿某和王某进行调查时,两人的有些说法解释不通,好像在避开什么。
就在民警对报案的受害人进行调查时,另一路民警分别对杨某等三名嫌疑人展开了抓捕。21日下午2时前,三名嫌疑人相继被抓获,根据三人的交代,也印证了民警的怀疑:耿某和王某果然是“内鬼”。
五人已全部落网 王某甲来自泰安宁阳县,他知道每年老家都会有一批学生到高新区这家企业实习,而且之前曾发生过有人向这些学生“榨油”的情况。王某乙作为这家企业的员工,知道每个月的20日是发工资的日子,于是,王某甲、王某乙、杨某与耿某、王某经过商量,决定在发工资这天,里应外合对耿某宿舍的舍友进行一次抢劫。
他们商量决定,王某甲、王某乙、杨某控制住宿舍内的学生后,耿某、王某带头将银行卡上交,并主动提供银行卡密码,但到时候不取他俩的钱,或者取了再还给他们。事成之后,再分给他们每人1000元钱。
20日下午3时多,王某甲等三人来到小朱的宿舍,将陆续回到宿舍的9人控制并没收了手机。为了制造让人恐惧的氛围,王某甲用烟头烫自己的手臂,以显示自己的狠毒。在杨某和王某乙取走钱后,他们给王某甲打来电话,并让耿某带回银行卡。当天晚上,三人进行分赃,王某甲拿走12000元,杨某分得6500元,王某乙分得2500元。
据民警介绍,5人中年龄最大的还不满18岁,最小的仅16岁,案件侦破后大部分赃款被追回。21日,王某甲、王某乙、杨某、耿某、王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抢劫罪被高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文/图 本报记者 周晓晴
[编辑: 李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