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航发展基金不能征得糊涂花得也糊涂

2014-08-30 10:52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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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毛建国

  2012年,饱受争议的机场建设费被整合成民航发展基金。2013年 ,该基金收取超过250亿元,其背后是3亿多人次乘坐飞机。而这笔收取长达20多年的钱,从“收”到“支”都存在一些疑问。(8月29日新华社)

  民航发展基金过去叫“机场建设费”,在2012年的时候“转正”,换了一个新名字。旅客在出行中与航空公司发生直接关系,而机场只不过是旅客乘机时的进出“驿站”。谁受益谁付费,按照这一市场常识,过去的“机场建设费”现在的“民航发展基金”即使要收,也应该面向航空公司,而不是磨刀霍霍向旅客。

  在经济发展水平有限的条件下,机场建设费的性质是“老百姓出钱搞建设 ”,是一笔公益性质的行政收费。可如今,伴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财政收入大幅增长,这笔“临时性的、克服困难式的政府性基金”,又有什么存在的理由?而且,这些机场多是上市股份公司。按照“谁付出谁受益”的原则,旅客掏钱了,机场受益了,那么旅客是否就是机场的股东,是否就可以享有机场的股份,是否就可以享受机场的分红?

  更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这笔每年高达200多亿元的庞大基金,竟然在使用上存在种种问题。审计署近两年对民航局的审计发现,在使用民航发展基金的过程中存在种种违规现象。比如,2012年,民航局本级未经批准,将所属管干院二期工程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7000万元改由民航政府性基金安排。种种挪用及未批先用现象层出不穷,这笔钱一定意义上成了“小金库”。

  现在的问题,一是该基金支出为何乱象频出 ,既变成了企业收入,又存在挪用、未批先用等问题?二是向乘客额外收取50元究竟是回归法制轨道——制定专门法律进行规范,还是直接取消?这些问题既值得有关监管部门反思,也值得公众讨论。旅客坐飞机掏腰包,其实已经为民航的发展承担了责任,在机票外再掏一次钱,是在承担“双重责任”。即使退一步讲,暂时取消存在重重阻力,那就应该确保支出明明白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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