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阳路伤人古力终修好 无主古力亟待解决(图)

2014-09-01 07:50   来源: 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手机看新闻 半岛网 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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伤人的古力已经修好。



  8月11日,位于华阳路66号的一个古力伤人,导致一名12岁的男孩左腿缝了36针。事发后 ,排水、小区物业对此都称不归自己所管,在经过相关部门开协调会之后,该古力终于由市北区城市管理局更换了古力盖并进行了加固。然而对于类似“没人管”的古力到底该怎么维护却成了一个盲区,受伤男孩家长表示千万莫让类似古力伤人之后再亡羊补牢。

  新法规遇上了“老制度”

  古力伤人事件发生后,记者也联系了多个部门进行反映,市排水管理处工作人员在回复时称,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肇事的古力完全不该由排水部门管理,并找出了《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排水管理工作的通知》、《物权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诸多条文来证实。

  而市北区物业办一位刘姓负责人在联系记者时也表示,经过查实,附近小区是1999年入住,肇事的古力确实是在小区规划红线以外,自打小区入住之后,物业公司就没有管过小区外面的古力,让一个从未进行过管理维护的物业公司来负责是否合理也值得商榷,而且《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是在2010年才开始实施。该负责人表示,市北区物业办对于此事处理的建议只能是在确定权属之后交由相关部门解决,同时她还表示,目前的这一问题确实比较棘手,新的法规遇上老的制度,这就产生了矛盾,“其实换一个古力盖并不难,但是就怕有什么麻烦,因此要彻底解决这一类问题就需要时间,最好是通过这样一个案例的解决,给今后类似的事情提供一个解决办法。”

  肇事古力已整修完毕

  8月31日,记者联系华阳路66号附近商户时获悉,肇事的古力盖已经更换,而且进行了加固。在事发地点,记者看到这个古力确实经过了更换修理,原来已经没有了标记的古力盖换成了一种中间印着“污”字的新盖子,并且将古力盖周边固定的铁圈以及地砖又重新铺设,记者踩了踩试了一下,这次更换的古力盖已经十分牢固。

  不过记者也注意到,附近人行道上其他的那些有了裂缝,甚至用水泥板盖住的古力盖,仍然“原封不动”。“这些古力虽然还没有出事,但是长此以往还是隐患啊!”附近商户说。

  召开协调会古力才修好

  记者就此联系市北区物业办时,工作人员称,就在8月27日,市里有关部门召开了协调会,针对华阳路66号古力的事情进行了布置安排,最终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安排人员进行了修复。记者随后又联系到了市北区城市管理局市政科,一位李姓工作人员表示,确实是由他们安排工人到现场进行了更换,“这也是局领导安排我们前去的。”这位工作人员表示,作为道路养护部门,古力按说并不归他们管理,但是局领导认为就那样在路上毕竟是隐患,抛开谁的责任先不说,本着先解决问题的原则,从不多的养护资金里挤出一些购买了新的古力盖。

  记者就此联系参与协调会的市北区物业办刘主任时她表示,关于华阳路66号的古力今后该如何解决在“协调会上也没定怎么回事”。

  “无主”古力亟待解决

  对于目前的这一情况,市北区城市管理局一位工作人员也表示,按理说,肇事伤人的古力应该由其产权单位或者交接过的管理单位负责维护、赔偿,但现实情况却是,有的没有交接,有的产权不明或者找不到产权单位,“目前这种权属管理不明的情况普遍存在,确实是个问题,像洛阳路、水清沟附近就经常出现古力盖丢失的情况,经常找不到产权单位,对于这些疏于管理的古力,如果不及时进行处理很可能就会发生事故,这也是现实情况中管理的一个盲区。”这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目前的现状,应该从根本上找出一个解决办法,应该及早发现问题,找出相应的管理单位,不能等出了事再去解决,那样只能是亡羊补牢。

  “一个小小的古力盖却需要市里多部门开协调会才能处理,实在是浪费人力物力。”受伤孩子的家长张女士表示,像这种“无主”的古力,相关部门确实应该拿出一个解决办法,确定由谁管理、由谁监督,不要让悲剧再上演。据了解,目前受伤的孩子已经拆线,一切恢复良好。

  对于目前的状况,山东元鼎律师事务所的单正国律师认为,从《物权法》、《合同法》上讲,包括供电、供气、排水等都存在一个节点,在小区规划红线以内应该是小区业主或者物业公司管理维护,而红线以外都称不上是小区,如果这个古力确实是在小区规划红线以外的话,那么它就属于公用设施,理应由排水部门负责,虽然《青岛市城市排水条例》规定“专用排水设施由产权人或者管理使用单位负责养护维修”,但这一地方性法规已经与上位法相抵触。

  文/图 记者 林刚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编辑: 张珍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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