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乔志峰
2012年12月,河南驻马店正阳县公安局刑警队抓获了一个以县处级领导为目标的盗窃团伙。然而随着河南正阳县县委书记赵兴华被纪委调查,却牵出案中案。2012年赵兴华被盗100多万元,办案民警修改笔录变成了6040元。(9月1日《法制晚报》) 贪官油水足,且被盗后往往隐瞒被盗金额,甚至不敢报案,难免会成为小偷们最青睐的“大客户”。因而小偷偷出贪官,早就不是什么新鲜事了。不过,此起案件还是颇有一些新意值得关注。其一,在赵兴华的“暗示”下,当地公安局相关办案人员修改了笔录——公安人员徇私枉法、滥用职权,岂非沦为了替权力看家护院的家丁?另外,除了正阳县委书记赵兴华,西平、平舆、唐河等地县委住所、办公室均遭盗窃,金额多达数十万元,之后无一例外被改为几万元甚至几百元。盗窃团伙盯着县委官员,一偷一个准儿,这些官员为何个个都如此有钱,并随意存放?
此案堪称小偷偷贪官的“升级版”——盗窃团伙找准了“市场定位”、形成了专偷官员的成熟的运作模式;官员被盗后,也形成了迅速靠权力或金钱收买警方、干预办案的“高效机制”。媒体报道称,赵兴华在民间有“低于中华烟不抽、低于茅台酒不喝、低于三千元的饭不吃”的外号——为何众所周知的腐败现象,其上级和监管部门却并未察觉?小偷偷贪官,已经有了“升级版”,相关的监管,也该与时俱进,“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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